不履行公积金缴存义务 法人代表将纳入失信名单

2017-08-16 11:19:00 来源: 半岛都市报 作者: 于红靓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报道

  半岛都市报8月15日讯 自8月15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会战”活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对于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办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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