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线处加塞一样罚!济南电子眼日均抓拍230余起

2017-09-05 08:12: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张泰来

  二环西路粟山路路口, 一辆宝马轿车等候变道加塞。 交警供图

  7月以来,济南交警发起视频会战,通过电警设备联合路面警力的方式对恶意变道加塞进行严查。两个月过去了,恶意加塞的依旧不少,平均每天抓拍加塞230多起,依法给予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齐鲁晚报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王珲      

  随意变道加塞 电子眼在看着你

  9月4日8点30分左右,一辆白色宝马轿车沿二环西路由南向北行驶着,在驶至二环西粟山路路口大约30米处突然停了下来。此时,宝马轿车左侧的车道上等待左转的车辆已经排成了长队。左转信号灯一亮,宝马轿车就蠢蠢欲动,几次想加速插入左转车流未果,但时刻寻找着插队的机会,最终宝马轿车如愿以偿加塞进入了左转车辆的车流。

  就在宝马轿车自以为聪明成功加塞的同时,却不知道这一切早已被5公里外槐荫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的电警设备全程监控录像。正在执勤的民警也操作设备,对宝马车恶意加塞的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随即录入了交通违法处理平台,等待着宝马车驾驶人的将是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槐荫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济南交警支队的部署,从7月开始,他们就与其他区交警大队一起展开了对恶意加塞的严查。起初,交警采取的查处方式是“桌面加路面”,通过指挥中心民警与路面执勤警力的配合进行查处。“指挥中心民警通过监控探头发现加塞车辆,通过对讲机协调路口的交警有针对性地查处。”槐荫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这样查处很精准,能够提高查处的震慑性,但查处效率不高。近期,支队变更了查处方式,在路面桌面联合查处的同时,更多地依靠电警抓拍进行查处,把查处的重点从路面转向“桌面”。

  比如,在槐荫区二环西路粟山路路口、经十路齐州路路口、经十路经七路路口等恶意加塞违法高发的路口,槐荫交警大队就安排民警在后台值守,专门通过电警设备对加塞进行抓拍取证,大大提升了恶意加塞的查处率,这些路口恶意加塞的违法也明显减少。

  通过电警抓拍对恶意加塞进行查处的不只是槐荫交警,市区其他交警大队也在通过同样的方式对恶意变道加塞进行严查。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平均每天都会抓拍查处恶意加塞违法230多起。

  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韩军庆表示,对于恶意加塞违法的查处将持续进行下去,保证力度不减,像查酒驾一样查处加塞违法行为。

  意识到加塞属违法 部分司机开始收敛

  4日上午,在槐荫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记者实地观摩了民警对加塞的抓拍过程,发现在路口恶意加塞的依旧大有人在,而且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跟上文中提到的那辆宝马车一样,大多数的加塞行为都发生在距离路口二三十米远的实线前。

  槐荫交警大队电警室负责人康涌忠介绍,加塞违法非常常见,被评为十大不文明交通陋习之首,是很多司机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由于之前很少处罚,很多驾驶人都不认为加塞是违法,反而以为加塞成功是因为自己车好或者车技好。7月上旬以来,济南交警发起视频会战严查加塞,这时部分驾驶人才意识到加塞是违法行为,开始有所收敛。

  “有相当一部分司机知道加塞违法,但还是存在认识误区,他们以为实线变道才是违法,虚线变道不会被罚,所以都像那辆宝马车一样等候在实线前方变道加塞。”康涌忠说,“加塞”的专业法律称谓是“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违反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的规定。

  按照规定,不管是在实线还是虚线,只要是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是缓慢通行时变道加塞,在性质上都明确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罚款100元、记2分。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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