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近期发生多起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 即日开展专项整治

2019-08-04 11:21: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吴军林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8月4日讯(记者 吴军林)近期,济南连续发生多起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对此,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4日下发了《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从即日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全领域排查、全环节整改。

  8月3日上午,济南一羊汤馆发生闪爆

  记者此前了解到,7月28日上午,济南中海御山首府15号楼楼下一餐饮商铺发生爆炸,店铺门框被炸飞,店内多处被震碎,受损严重。8月3日11点左右,山东省省立三院南院区西侧(天成路)一家单县羊汤店发生闪爆,多人受伤。

  《通知》指出,近期发生的多起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济南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操作技能低下;有的餐饮场所现场防火、防爆、防泄漏及强制排风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迅速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从即日起,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全领域排查、全环节整改,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深入、见到实效。要大力实施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及时发现并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和供气管道化改造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将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使用燃气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协调推进。《通知》要求,8月4日至12日,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于每日下午16:00时前,将每天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办统一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通知》明确,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加强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各种设施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及时更换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依法追究非法充装企业责任。对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卫生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消防部门要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他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根据自身职责,全面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的安全监管。

  《通知》还强调,燃气供应企业、餐饮单位应落实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燃气供应企业作为燃气源头安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餐饮单位作为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对餐饮场所的用气安全承担主体责任,“谁使用,谁负责”,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每日营业之前和结束后要落实专人对营业区域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备查,确保用气场所安全等。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刘春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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