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岛最后一批旧居拆迁 3000多户居民有望回迁
2010-11-05 13:5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截至当天上午11时,已有包括四处旧居在内的2700余平方米建筑被拆,相关人员随后被妥善安置到逍遥花园。据悉,此四处旧居拆迁后,麦岛家园内的供热、供水管道可顺利实施外接,有助于3000余户麦岛居民顺利回迁,而海口路市南段与崂山段也可在此贯通,可有效缓解香港东路与东海路的交通压力。
为保证麦岛回迁项目在年底顺利实施回迁,崂山区政府组织城管、公安等部门于11月4日早晨开始对麦岛最后一批旧居实施拆迁。截至当天上午11时,已有包括四处旧居在内的2700余平方米建筑被拆,相关人员随后被妥善安置到逍遥花园。据悉,此四处旧居拆迁后,麦岛家园内的供热、供水管道可顺利实施外接,有助于3000余户麦岛居民顺利回迁,而海口路市南段与崂山段也可在此贯通,可有效缓解香港东路与东海路的交通压力。
旧居不拆3000多户难回迁
麦岛片区拆迁距今已有四五年,随着麦岛家园小区十几座高层住宅拔地而起,3000多户居民都盼着年底能顺利回迁。不过,据崂山城管执法局法制科的相关人士介绍,居民回迁却遭遇了“拦路虎”。
原来,在麦岛家园小区旁的海口路麦岛段(尚未修好)上仍有四处旧居尚未搬迁。由于各种管线都是在路面下铺设,四处旧居不搬,小区内已经铺好的管线就无法与供热站等实现对接,居民们自然无法顺利回迁。另外,因为四处旧居拒绝搬迁,海口路市南段与崂山段无法对接,成了两段“断头路”,这也加大了高峰时段香港东路与东海路的交通压力。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四处旧居中有三户是因补偿问题未与拆迁部门达成协议,另外一户是已签了协议却拒绝搬离。经过前期一个月的调研走访,绝大部分旧居居民都已答应搬迁。
11月4日上午7时40分许,记者赶到麦岛路与海口路路口时,城管、公安和中韩街道办事处的相关人员已各就各位,现场有工作人员500余人,具体实施拆除工作的工人 50余名,另外还包括6台大型挖掘机。
拆迁户家具都要现场公证
8时许,针对四处旧居的拆迁正式开始。其中王某家已提前搬离。在王某家北侧不远处的蓝某家,执法人员协助其将屋里的物品搬出。沙发、床、坐椅等物品搬到屋旁空地上后,均由公证处的公证人员上前登记标号,现场进行公证,然后再搬至中韩街道办为其提供的安置房内。随后,蓝某家的房子和另一处旧居先后被拆除。
三户旧居的拆迁都进行得比较顺利。上午10时,执法人员开始对第四处旧居,也就是黄某家进行搬迁,但黄某与父亲却关上了大门,拒绝工作人员进入。黄某表示,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她没想清楚,觉得应该提高补偿。
对此,崂山区城管局法制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先前对黄某家进行了详细调研,黄某并不是本地人 ,与丈夫搞木材加工生意。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的麦岛村委会招商引资,黄某和丈夫搬到了现在的住处 。当时村里划拨给他们一块地盖房子,但这连宅基地都算不上,而且黄某也没有国土部门的手续。后来,黄某在一层平房的基础上加盖了二、三层,建筑面积达到了800余平方米 。尽管房子手续不全,拆迁部门还是考虑到其建筑房屋的事实,对其一层约238平方米的面积按拆迁标准进行补偿,其加盖楼层也进行了相应补偿。黄某当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拿到了三套77平方米的住宅以及50余万元的补偿安置费用。但签协议后,黄某一直拒绝搬出。
10时30分左右,黄某一家被劝离,并被妥善安置到了逍遥花园小区,政府部门出钱为他们租了一处套三的房子。
四户居民仍可获补偿
下一步拆迁将为麦岛小学腾场地
11月4日上午11时许,当天的搬迁工作顺利结束,那么这四户搬走的居民是否还能获得补偿?
据记者了解,现场四处旧居中有三户人家未与拆迁部门签订补偿协议书。即便如此,他们顺利搬离后依然可获得补偿。“按照相关拆迁政策,能及时签订拆迁协议并搬离,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了旧居的居民,除了能按100% 的宅基地审批面积补偿外,还可多获得5%的宅基地面积与7%的公摊面积,这三户人家虽然享受不到相关优惠条件,但仍可按90%的宅基地审批面积进行补偿。”崂山区城管局法制科的工作人员表示,黄某家已签订了拆迁协议,仍可按协议上的规定,在回迁时领到三套住房。
记者了解到,在该拆迁片区内,麦岛小学用地上还有10余户旧居没有搬迁,致使麦岛小学建设项目无法开工建设,数百名小学生不得不在午山社区的简易板房内上课。对此,崂山区政府、城管等部门还将于近期对这批旧居进行拆迁,以保证麦岛小学能顺利建设,使小学生能尽早回到安全、敞亮的教室里学习。
文/ 记者 郑天钟
王云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