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2日讯(记者 雍坚 实习生 时祝华)济南市老龄办、财政局、公用事业局日前联合下发《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优待规定实施办法》,对老年人乘车卡优待范围及线路、办理办法、使用规定做出具体规定。“老年人优惠乘车卡”和“老年人免费乘车卡”本月25日起开始办理,5月1日起正式启用。 优待范围及线路 办法规定,有济南市户口、年满65岁至69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乘车优待,年满70岁的老年人享受免费乘车优待;来济南市的外省市、国(境)外老年人按相应年龄段,分别享受上述优待;实行老年人乘车优待只限于乘坐使用月票的公共汽(电)车线路。 乘车卡办理方法 老年人享受乘车优待,须办理“老年人优惠乘车卡”或“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并预缴IC卡押金。乘车卡不再使用时,可办理退卡;70岁以上老年人在办理免费乘车卡时,须购买保险公司为老年人提供的乘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与乘车卡有效时间一致;办理乘车卡须由本人持户口、身份证、老年证、保险单(70岁以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到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来济南市的外省市、国(境)外的老年人须持暂住证、身份证(护照)、保险单(70岁以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办理相应的优待乘车卡。 乘车卡办理时间 达到优待年龄的老年人首次办理乘车卡,于每季度第一月15日前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续购“老年人优惠乘车卡”,持有效证件,可随时到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指定地点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每年审验一次,并续充有效时间。每年7月,由本人持有效证件、保险单等到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指定地点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丢失,当年不予补办。 乘车卡办理地点 据实施细则,本月25日起,“老年人优惠乘车卡”可到以下公交总公司月票发售点办理:解放路18号月票发售点、解放桥月票发售点、动物园月票发售点、市立五院月票发售点、经四小纬五路月票发售点。 本月25日至30日,初次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70岁以上老人可带相关证件及照片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并交费,然后由街道办到区老龄办集体办理。 未能到街道办登记交费的70岁以上老年人,可于5月6日以后由本人持有效证件、二寸免冠彩照到解放路18号公交总公司月票发售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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