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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不能遗漏个人账户

2003-04-26 06:29:06 

  本报济南4月25日讯(记者 陈峰 通讯员 刘福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文重申养老保险个人 管理,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统一的账户模式,以公民身份证为标志,为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建立或补建个人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缴费实际到账的日期和到账金额,及时记录个人账户,职工工资或劳动关系发生变化,要及时变更;要建立个人账户查询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了解企业缴费和个人账户结存情况。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参保人员跨省工作调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和基金转移手续。转移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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