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8日讯(记者 周爱宝)时间已经进入7月份,关于燃油税的征收再一次成为期待。私家车主刘先生向本报反映说费改税一拖再拖,可以理解,但是在养路费交了这么多年的情况下,为什么交养路费却始终享受不到服务的感觉? 养路费能否代收代缴 刘先生说,他最发愁的是交养路费要排长队,让你半天什么事也干不了。记者了解到,2002年元旦,济南市规费征稽大厅挤了有上千人,缴费队伍一直排到门外。7月1日前后济南市两个公路养路费征稽所均见“人龙”,车主们正排队购买养路费。 刘先生抱怨说,电费、手机费、交警罚款等均能通过银行代缴、“银行划扣”等方法来“消灭”排长队现象,为何缴路费每年都要如此折腾几次? 日滞纳金1%合理吗 刘先生说,他的养路费是6月30日到期,因为工作忙,没有及时交,但是7月2日交费时,却被罚了2天的滞纳金。滞纳金每日1%是不是太高了? 养路费征集部门提供的依据是《山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鲁政发[1992]110号),应该是合法的。但刘先生认为,1992年制定时,当时私家车很少,但是现在私家车渐成主力军,有许多规定显得不合理。规定只体现了车主的义务,而没有权利。 例如,现在的养路费采用的预交费,就是先交费才能跑路。一位律师说,从某种意义上说,车主是消费者,购买养路费就是购买服务。但是从这个规定看,对车主而言是不平等的,你必须先买后跑,买6个月和买1个月养路费一样,为什么没有趸交优惠呢?1%滞纳金也显得太高。现在的通讯费用实行的是先用后交费,享受完服务后一个月交清话费即可,超过一个月后的滞纳金才只有3‰。为什么养路费先买后跑滞纳金却高达1%,这说明规定没有把车主当成消费者,这种惩罚性的规定,把车主放在一个不平等的位置。 车主交费难享服务 刘先生说,养路费规定毕竟是合法的,当然要遵守。但是有关部门提供的收费点少,交费窗口也太少。 刘先生是一个“倒霉”的交费人,头一天下午排了一下午队,但是到下午5:15交费大厅就不让进人了,结果是白排了,第二天还得重来。而他因此还得多交一天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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