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毕业生成制度 记者从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获悉,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考试录用制度将在省城全面推开。 据悉,为建立并完善毕业生“公开竞争、择优选聘”的就业机制,逐步推行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考试录用制度。除教育系统接收师范类毕业生外,济南市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将一律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组织,分类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这意味着,昔日靠拉关系、走后门以挤进事业单位的暗箱式操作的终结。 基层工作两年可转公务员 省城为鼓励今年的毕业生下基层工作,规定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工作的大学生2年后可经考试考察转为公务员。 据悉,济南市各县(市)、区今年将有计划地选调大专以上(市建成区内需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和农村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工作期间的户口和人事档案存放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期满两年,经考试考察合格者可充实到县(市)、区乡镇公务员队伍。济南市内四区生源毕业生到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从事上述工作的,可不转移户口关系。 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根据济南市鼓励毕业生创办经济实体或自谋职业的新规定,当事人不仅创业时一路绿灯,而且两年内一旦落实就业单位,还能照办手续。 据悉,创办属高新技术领域的经济实体的毕业生,可向济南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经确认后,优先办理《营业执照》,简化审批手续,按规定享受有关工商管理、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毕业生人事档案可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两年之内档案管理费减半收取。对不愿继续经营并在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重新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就业结构矛盾突出 今年,省城专科及专科以下毕业生生源数量创历史新高,总量超过了1·4万人,而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不足3000人,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今年是高校扩大招生后毕业生数量较大幅度增加的第一年,济南市预计接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15584人(不含外省院校毕业生),其中本科以上毕业生2301人,专科毕业生(含电大、高职生)6344人,中专毕业生6939人;师范类毕业生1630余人,其中本科生492人,专科生622人,中专生444人,电大普通班79人。 市外就业不必迁户口 从今年起,毕业生到西部支援经济建设或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到市外就业,可不迁户口档案。这给很多毕业生吃了定心丸,免去了后顾之忧。 根据济南市鼓励毕业生到我国西部支援经济建设和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到市外就业的鼓励政策,对积极参加我国西部经济建设和到市外就业的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和用人单位需要,户口、人事关系可迁至工作地区,也可不转,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两年。 到非国有单位无忧 到非国有单位就业,应届毕业生最担心的往往是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社会保险问题如何解决,省城今年的就业政策对此做了具体规定。 据悉,对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为其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管理人事档案、代办社会保险等人事代理手续。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授权办理到市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就业毕业生的人事代理手续。 继续教育可保留派遣资格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般没有派遣资格,但一个今年毕业的大专生如果考取了此类学校的专升本班,他的派遣资格便可延续到本科毕业。 根据今年济南市鼓励未就业毕业生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对到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继续上学深造且属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只须到济南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其毕业派遣资格便可予以保留。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生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办理。 优秀生、特困生就业优先 记者从济南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获悉,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在就业上将优先安排。 对通过双向选择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济南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采取指令性计划安排就业,有关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必须妥善安置,不得拒绝接收。 对济南市特困家庭的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和父母所在单位出据证明材料,经研究确认后,由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帮助安置就业。 本组稿件均由记者 雍坚 实习生 刘富军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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