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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伪造政府公文办证竟遇“一路绿灯”

2011-12-29 14:28:00     作者: 王梦婕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开发商 伪造 竣工验收 2010年 造假
[提要]   这个名为“晶都公馆”的32层综合商业住宅楼群,经当地媒体曝光后,它的开发商湖南原弘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弘产公司”记者注),被网友戏称为“湘潭最牛开发商”。

  “最牛开发商”伪造政府公文办证竟遇“一路绿灯”

  在湖南湘潭市中心,有一个“神奇的楼盘”,它离市政府步行仅5分钟,屡获省级“优秀工程”荣誉,但在其开发商提交给建设局、房产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材料中,竟有数份政府公文,被发证机关认定为伪造。而这些假文件居然一路“闯关”成功,帮助这个楼盘获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证和房屋产权登记。

  这个名为“晶都公馆”的32层综合商业住宅楼群,经当地媒体曝光后,它的开发商湖南原弘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弘产公司”记者注),被网友戏称为“湘潭最牛开发商”。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11年8月12日,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已对原弘产公司“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一事立案侦查,但至今无果。与此同时,该开发商在湘潭的另一处35万平方米的大型楼盘还在热火朝天地兴建,12月25日刚刚举行封顶仪式,市领导出席。

  规划、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证均“有假”

  “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两年了,房产证发下来一年了,谁能想到开发商的申请材料里,好多是假的!”回忆起去规划局、房产局查档案的经历,该公馆底层商铺的业主申勤,至今心有余悸。

  晶都公馆原名“先达城市花园”,是原弘产公司在湘潭开发的第一个楼盘,2009年预售时曾获“全市销售冠军”,备受瞩目。今年4月后,申勤因为原弘产公司“延期交房”一事与其打官司时,才发现了背后的一连串“地雷”。

  在湘潭市规划局机要室,一份“封面颜色呈粉色”的晶都公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一份《承诺书》,首先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张许可证的编号为建字第090247号,“取得”日期是2009年12月20日。而同时曝光的《承诺书》则明确表示,此许可证是假证,“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湘潭市规划局无关”。

  晶都公馆曾用过假的规划许可证?申勤赶紧向市规划局求证,意外获悉“情况属实”,真证在2010年7月2日才取得。今年9月2日,经湘潭市公安局鉴定,建字第090247号的所谓“规划许可证”,加盖的是“萝卜印章”。

  开发商为何要在规划许可证上造假?申勤当时“想不明白”,而这只是个开始。

  随后,一份湘潭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进入了她的视线。这份意见书编号为(潭)公消验字(2010)第0026号,诞生日期是2010年6月4日。经湘潭市公安消防支队确认,它是该队核发给晶都公馆的“唯一文件”。

  这让申勤和不少业主感到,背后“还有文章”。

  根据原建设部第78号令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划、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一个楼盘颁发“工程质量合格证”也就是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必要条件”。但在晶都公馆很多业主的记忆中,“这个楼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早在2010年1月就办下来了。”

  难道消防意见书也有一个假的?果然。经询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公室,申勤发现了一张名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政府公文”。记者看到,其日期为2009年12月22日,编号是(2009)第0097号,还加盖了湘潭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公章。

  今年7月12日,消防支队出具证明表示,“晶都公馆”的消防验收直到2010年6月才做好。“我仔细比对过,公章、编号均不符,之前上报的消防验收件肯定是伪造的。”该消防支队工程师卢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随着假“规划许可证”和“消防验收意见书”一一浮出水面,“开发商2009年年底伪造这些公文,是为了尽快骗取来年1月的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动机,在业主们心中逐渐清晰起来。

  “打假”仍未结束,一些业主又发现,备案证也有“破绽”。

  记者看到,由该市建设工程质监站3名工作人员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显示,“同意备案”的日期是2010年3月9日,但备案证的取得时间,却“提前”了两个月为2010年1月8日。

  对此,11月初,该市建设局局长黄平良和下属竣工验收备案办均向媒体确认,原弘产公司提供的这一备案证“也是假证”。

  开发商的层层造假,令近1000户业主措手不及。他们不敢相信,自己收房时最“在意”的竣工验收备案证和最关乎身家财产的房产证,都是靠这些“政府公文”办下来的。

  “开发商造假不稀罕,稀罕的是怎么能一路绿灯、通过审查的?难道政府审查真的形同虚设?”

  规划局、消防局称“没太较真”

  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原弘产公司“造假”一事涉及的相关各局,都在喊“无辜”。

  湘潭市规划局、消防支队均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很长一段时间内,自己都没有发现本机关的公文“被造了假”。

  “直到2010年6月,晶都公馆的各项规划验收都合格后,我们在办理正本的过程中,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个假证。”该市高新区规划分局局长贺金石表示。

  据该市消防支队卢勇称,他们发现得更晚,“是今年6月,有业主拿着一真一假两个证找上门来,我们才知道。”

  但记者看到,早在2010年2月25日,原弘产公司就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宣告:晶都公馆于2009年12月31日通过了竣工验收,2010年3月,宣告正式投入使用。

  更耐人寻味的是,两个部门在得知“被造假”后,均选择了沉默。

  “我们当时也调查了一下,按理说应该撤销证照,追究它的刑事责任。但当时真证已经办下来了,加上据此拿到的备案证,还用来办好了房产证,为保护业主的利益,就没太掺和这个事。”卢勇解释说。

  在规划局看来,不报案的理由同样充分。“除了‘多余’的假证外,现在晶都公馆的规划手续都是合法的,不是那么严重的事。”规划局李海深局长向中国青年报表示,“单凭一个假规划许可证,很难起实质性作用。”

  记者还发现,面对假证,规划局不是没一点“行动”。

  据高新区分局局长贺金石称,除了“当场批评教育,没收假证”外,2010年7月2日颁发真证的当天,原弘产公司还递交了一纸《承诺书》,向规划局承诺,由假证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湘潭市规划局无关”。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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