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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受他人贿赂 两名校长栽倒  
  2002-10-21 07:35:58

  本报济宁10月19日讯(通讯员 李昌明 张卫生 记者 张宏磊)因学校要建设一幢职工宿舍楼,济宁市第二职业中学原校长黄某和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校长李某竟在工程招标、建设过程中,大肆收受投标商和承建人的贿赂。日前,这起受贿窝案经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起诉,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10月,原校长黄某在办公室收受济宁市任城区某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王某为承揽该校工程的好处费2万元;2000年6月,黄又收受王某2万元,后在工程竞标过程中,黄通过为王打高分的手段,使得王最终中标获得该宿舍楼工程的承建权。同时法院还查明,2000年春节前,分管基建工作的原副校长李某收取了济宁某建筑集团公司第六项目部经理马某送来的人民币2万元,后马某参与该校宿舍楼的投标活动但没能中标;2000年6月份,济宁任城区某建筑公司项目部经理王某中标后,李某于同年8月25日向王某提出弄10万元花,后王某给李某送去10万元;2000年9月,李某又向王某索要人民币2万元。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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