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偷鸡做酒肴 构成抢劫皆坐牢
2002-10-21 08:11:31
|
|
|
|
|
本报临沂10月20日讯 5个人合伙去偷鸡做下酒菜肴,因在偷盗过程中使用了恐吓、暴力等手段,10月18日,主犯郑付被苍山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处罚金3000元,其余4人均被判刑。 苍山县卞庄镇农民郑付、张仲、孙平、李明、徐平等5人,密谋去偷鸡吃,于2001年12月12日2时许,5人窜到层山镇村民李某家中偷鸡,被李某发现后,孙平扬言要弄死李某,李某因害怕没有再制止,5人抓了7只鸡,然后扬长而去。从李某家中出来后,5人仍不罢休,又于3时许窜到村民刘某的代销店,抢劫现金250元及烟、酒等物一宗。因遭到刘某等人的追打,5人只好丢下赃物逃走。在逃跑过程中,张仲被接到报案的民警抓获。 (张运杰) |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