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昨日,一些读者接连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水果湖一家商场为“吸引眼球”,竟将大量的人体艺术照摆上了店堂和临街的橱窗。
上午8时许,记者在现场见到,该商场一楼的橱窗上挂着众多的人体艺术照,紧临照片下面就是一些出店经营的柜台,路人纷纷驻足观看。
早锻炼后途经此地的省技术监督局退体干部刘锡麟说,虽然自己在德国见过公共场所的人体艺术照,但其不用于商业目的。多位晨练老人一致反对商家的做法:“生意不好做,也不能搞这个名堂!”
梨园医院医生张关心也认为,欣赏艺术应有良好的氛围,若放在一个商业气息浓厚的公共场合,就有媚俗之嫌,是对艺术的不尊重。
该活动的主办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水果湖地区人们的文化层次相对较高,而该商场又是一个高档消费品商场,商场就是要通过文化带动商业,此次商场内外共挂出了138幅人体艺术照,每损坏一张照片就要赔偿6000元,商场是在“冒险”为顾客提供艺术氛围。据称,商场举办人体艺术摄影展,可增加60%的销售额。
有社会学家指出,对艺术家来说,人体艺术向来是他们关注和乐于表达的东西;对商家则是“眼球经济”的一大亮点;而对多数普通人,就只是裸体存在的一种新鲜理由。商家将其放在一个开放的空间,超出了未成年人的理解能力,“艺术熏陶”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