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市北的“单身母亲”薛女士为了满足儿子对父爱的渴求,经过再三考虑,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为正上初中的儿子征求一个“义务代理父亲”,帮助孩子健康成长。薛女士说,这一决定已征得儿子的同意。
薛女士说,儿子长到6个月大时,就失去了父亲。后来自己又有了一段婚姻,但时间不长。后来,孩子一直跟着她生活。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她发觉孩子越来越不正常,她每次到幼儿园开家长会,孩子都拉着她的手,羡慕地望着别的孩子在爸爸的怀里撒娇,孩子告诉她想要一个父亲。然而,经过再婚打击的薛女士对第三次婚姻失去了信心。
前不久一天,儿子因在学校丢了一个胸卡,就从家里偷拿钱。开始面对母亲的询问,儿子拒不承认,后来,在薛女士苦口婆心劝说下,孩子才承认了错误,但孩子又向她提出了找父亲的要求,令薛女士很无奈。
经过一番考虑后,薛女士决定在社会上找一名有责任心和事业感的人当孩子的“代理父亲”。薛女士说,这个“代理父亲”只是象征性的,义务性的,不需要他花什么钱,也不占用他的工作时间,也不能给他什么报酬,只希望他能在业余时间来定期与孩子交流,通过个人魅力,来引导孩子健康地成长。薛女士说,“代理父亲”不限于单身男士,已婚的男士也可以,但要有一定学历,“代理”也有一定的期限,孩子上大学后,就不用了。但薛女士也表示,人都是感情动物,孩子与自己是不会忘记人家帮助的,结束“代理”后会一如既往地相处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