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河南省公安厅和卫生厅就公民实施变性手术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据《大河报》报道,该通知就“变性人”性别项目变更手续的办理作出具体规定。规定内容包括:公民实施变性手术后,申请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的,须出具地市(含外省)级以上医院为其成功实施变性手术的证明,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核后,公安派出所为其办理性别项目变更手续;凡是在国外或国内县级(含外省)以下医院实施变性手术的,须经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出具性别认定证明,经县、市公安机关审核后,公安派出所为其办理性别变更项目变更手续。
派出所办理变更性别手续后,须为性别变更者重新编制身份证号码,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背面的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栏内注明变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