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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旁护栏“豆腐渣” 六旬老太摔下坡  
  2002-11-26 07:25:28

  本报青岛11月25日讯(通讯员 姜培永 记者 姜淑芹) 路边护栏本应起到保护行人安全的作用,而青岛一名六旬老太手扶护栏散步时却差点送了命:这里的“豆腐渣”护栏不堪一“扶”,致使老太和栏上的钢管一同坠下20米的深坡。青岛市南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青岛市城管局因劣质工程向受害者赔偿各项损失7万余元。
  据法院查明,2001年8月9日晚10点多,原告管淑英在青岛市福州北路西侧人行道散步,行至一处带有护栏的路段时,当管老太手扶护栏时护栏的钢管却坠落,原告随护栏一同坠入20米深的坡下,青岛市中级法院法医鉴定为三级伤残。法院还查明,发生事故的护栏由石质立柱和直径为0·06米的钢管连接,坠落的钢管并无弯曲和折断的情况,坠落钢管处的石柱也无破损的情况,说明护栏并非由强力冲击坠落。钢管与石柱孔槽由混凝土固定,其牢固程度不能保证。
  法院认为,作为市政设施的建设者和管理者,被告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由于不能保证基本的安全要求,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等共计7万余元。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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