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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卵巢误切除 赔了三万六
2002-12-11 05: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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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菏泽12月10日讯 东明县妇女王美娇在做子宫切除手术时,卵巢被误切除,近日,东明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东明县中医院赔偿原告王美娇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6181·8元。 去年8月27日,东明县城关镇农民王美娇在东明县中医院生孩子时,出现子宫大出血。医生给她做了切除子宫手术。手术后的王美娇,又转院到菏泽市立医院。但是,菏泽市立医院的医生在为王美娇检查时发现,王美娇除了子宫没有了,她的卵巢也不见了。当时为王美娇做手术的东明县中医院外科医生吴庆安,承认是他切除了王美娇的卵巢。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的司法科学技术鉴定为: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切除子宫的措施是得当的,但将双附件一并切除,术后子宫动静脉活动性出血,属医疗技术过失,存在一定的技术差错,遂作出如上判决。(李辉) |
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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