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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销假三大变化造假点隐蔽销量剧增规模扩大
2003-01-03 05: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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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济南1月2日讯(记者 田茹 通讯员 王冰 项利军)近几年来,工商执法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和执法广度,使制销假冒伪劣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是,造假者也针对执法部门的执法特点,采取手段,变换手法,在“两节”期间的专项整治中,就体现出三大新特点。 农村成为造假集散地 过去制销假冒伪劣商品一般借助于城镇的消费空间,在城郊接合部或者直接在市区租赁民房进行加工生产。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加大对此类地区的检查力度,先后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据市中区12315统计,2002年所属执法队就对城郊接合部和租赁的民房进行4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查获涉假案件61起,占案件总数的31·4%,致使一些造假者将造假的地点进行转移,转入偏僻的农村,使造假更具有隐蔽性。日前,工商部门连续查获的销售计算机配件和耗材的案件,其当事人均是从河北、河南一带农村制造加工,然后,通过汽运运抵济南,再进行分销。 规模扩大 科技含量提高 造假所形成的高额利润使得造假者不断加大造假设备的投入和科技含量的投入。去年9月,工商部门根据举报查处的张某制销假酒案,在检查现场,工商人员发现其灌装车间安装了输送带,并配备了专用的调酒设备,根据各种原料酒的不同,按照一定的比例与水勾兑,使生产出的假酒前后口味一致,而且,日灌装能力达到每人1200瓶。同时,在防伪标识、标志认证上,也进行了改进,增添计算机及相关的网络设备,使其外观和印制更加逼真,让消费者难以判断。 销量持续大增 造假地域的隐蔽化和造假的规模化促使假冒伪劣商品的购销呈现出网络化、集团化的特点,加上高额的利润回报,使其销量有增加的趋势。日前,工商部门查获一销售假酒的经营者,其销售范围竟涉及山东、河南、河北和江苏等4个省十余个市地。再有工商机关查获的销售计算机配件和耗材的案件,其销售领域远及北京、上海等各大城市。 |
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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