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涉案金额近五亿,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金融票据犯罪案,近日在西安告破,并于1月8日提起公诉。据法制日报报道,涉案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系建设银行西安市北大街支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1996年初,时任西安市建行北郊支行自强西路办事处主任的周利民,与该处信贷负责人刘怡冰一起,通过刘怡冰的姘头刘益宁,在西安市建行印刷厂弄来空白存款单,给储户开具假存单,中饱私囊。1998年4月,银行规定存单不能手工填写,必须微机打印。陕西秦奋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宪中指使公司打字员,在该公司打字室多次打印假存单,提供给周、刘二人。陕西鸿盛汽车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岳军也积极为周、刘二人联系印刷厂,制作假存单。
1998年11月,建行西安市北郊支行机构变更,自强西路办事处移至北大街,变为北大街办事处,周利民仍任主任,他竟让岳军找另一犯罪嫌疑人赵君,在地摊上伪刻“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大街办事处储蓄专柜业务专用章”及单位公章、私章各一枚,供周、刘二人诈骗储金使用。周利民、刘怡冰为转移和存放诈骗储金,还自设账户。
据查证,从1996年2月至2000年10月五年间,周利民、刘怡冰等人用19份假证实书诈骗14个单位资金6740万元,用假存单诈骗储金3亿1000多万元,用4份假拆借协议诈骗资金8000万元。总涉案资金高达4亿9100余万元,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9700余万元。
案发后,周利民、刘怡冰分别逃窜香港、印尼等地,中国公安机关通过协查渠道将其缉拿归案。此案经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已于1月8日提起公诉。(台建林岳红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