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某学校,一男子夜入女生宿舍,用砖头将一女生头部砸伤。通过现场找到的血指纹,洪山警方锁定凶手是露宿东湖落雁岛的“野人”所为。16日,“野人”岳某被警方拘留。
12日凌晨4时许,和平乡先锋村一学校215号女生寝室内,一条“黑影”翻窗入室欲行窃,正在睡觉的女生惊醒后大声呼救,“黑影”操起携带的砖头猛砸女生头部,受害人血流满面,“黑影”仓惶逃走。和平乡民警接报警赶到现场,找到一枚带血的指纹。
伤者回忆,“黑影”年约25岁,说普通话,比较秀气,不像民工。
13日中午11时许,洪山民警在东湖路巡逻发现,一骑车男青年体貌与犯罪嫌疑人相符。一见民警,男青年弃车就跑,民警当即将其抓获。
审讯中,青年男子假报姓名企图隐瞒身份。警方拿出现场血指纹,男青年交代,是他窜入女生寝室盗窃未遂,打伤了女学生。
男青年姓岳,四川人,25岁。1月7日,其在北京解除劳教后窜至武汉,露宿于东湖落雁岛一人迹罕至的树林。为了让自己的“野居”好一点,他频频窜至附近宾馆、住宅区作案,盗窃手机、腊鱼、腊肉、衣服被褥、甚至肥皂等物品。
经查实,岳某来汉一周作案5起。(记者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