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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质”种子产出劣质辣椒被骗农民获赔74万元  
  2003-01-23 07:26:17

  本报宁津1月22日讯(通讯员 高忠祥 苏军亭 记者 信明栋)买的是“优质”辣椒种子,却产出了劣质辣椒。近日,遭受近百万元损失的郭久海等48户宁津县农民终于讨回了说法,由责任方赔偿损失74·8万余元。
  据了解,去年春,宁津县五七农场的郭久海等48户农民,种植了由农场统一高价引进的“优质”辣椒。秋后收获时,他们却发现,生长出来的辣椒大的大、小的小、不上色,根本达不到供种方的回收标准。据估算,48户农民损失近百万元。
  去年11月,受损失最重的郭久海等几户农民将此事反映到该县检察院。经检察院反复调查取证查明:去年春,五七农场组织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该场场长王某到胶州市某良种繁育场进行辣椒项目考察时,既未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也未请有关技术人员对对方提供的辣椒种子进行鉴定,便与对方草率地签订了合同,约定由对方提供辣椒种子。辣椒收获后,再由其按每公斤6元的保护价回收辣椒。但现在种子质量出现问题,48户农民血本无归。
  今年1月16日,该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后经调解,由胶州方赔偿48户农民损失74·8万元。日前,他们已得到了首批赔偿金10万余元。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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