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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行动”引来一批包工头
2003-01-23 07: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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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月22日讯(记者 李岩侠)今天,本报与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推出“民工讨薪特别行动”的报道一见报,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但到省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的大部分是包工头,符合援助条件的民工却很少。 据介绍,今天共接到四十多起求助,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包工头。因为建筑公司不付工程款导致他们欠民工工资。援助中心人士告诉记者,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各种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的民工,而包工头与民工之间是雇用关系,建筑公司不付工程款不能成为他们拖欠民工工资的理由。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包工头应依法向建筑公司索要,但是他们不属法律援助的对象。 虽然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仍认真解答了他们的咨询,为他们指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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