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国都市报报道,记者今天从警方获悉,一名暂住海口的女青年与网友见面惨遭不幸,被网友带来的朋友强奸。警方细问,这名迷恋网上聊天交友的女子坦言,她8次被网友强奸。
受理此案的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表示,此案仍在侦查中,不便透露详细情况。但美兰分局同时表示,近两月来,该局受理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聊天、交友,约会女性网友,实施诈骗、强奸和引诱卖淫的就有3起。
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暂住海口、经常上网聊天交友的22岁女青年阿玉(化名),两月前在网上认识一位男子。此后两人一直通过网络聊天,一直没有见面。几天前的一个晚上,阿玉和该男子上网聊到22点左右,男子发出邀请,请小玉见面、吃烧烤。稍后,小玉在上网地点不远处,上了网友的摩托车,来到一家烧烤园。男网友先后叫来六七个朋友陪小玉喝啤酒。十来瓶啤酒中,小玉喝了四瓶左右。凌晨一点,小玉提出回家,网友用摩托车送她到几公里外一家宾馆的草坪旁停下,称已经开好房间,两人同住。小玉坚持要回家,但被男网友随后来到的几个朋友拦住。小玉说不可能随便跟别人在外过夜,几个男人一听,将她按倒在草坪上,其中一个强奸了她,然后一伙人扔下小玉扬长而去。小玉整理好衣物,拦下一辆车去找110报警。
警方询问时,小玉坦言,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被网友强奸。约她见面的网友中,十有八九都是色狼,强奸她的不止一人。对多次被网友强奸但只有这一次报案,她的说法是:“他们这次做得太过分了。”
警方了解到,寻求网上交友的刺激,是小玉闲暇时间里的主要生活内容。
警方有关人士认为,由于网络身份具有虚拟性,可谓“知名不知面不知心”,许多青少年网迷对“网友”、“网恋” 这类事物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或者根本不去辨别。对他们来说,见网友可能带来的莫名刺激是难以拒绝的。因此一些自认“ 吃了小亏”的网迷往往不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