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台的《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发展规划》究竟有哪些内容令人关注,记者近日从省建设厅了解到,该规划对2003年至2010年期间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如何处理进行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
规划目标 2010年全部无害化处理
在规划中,生活垃圾将置于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大系统中,通过对其产生源头到最终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运用分类收集、集装化运输、回收利用、卫生填埋、焚烧、生化处理等多种手段,推动生活垃圾处置的源头减量、二次资源开发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进程,力争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两个普及以及产生数量与处置能力动态平衡,到2005年基本消除生活垃圾“围城”,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并逐步建立起国内先进的生活垃圾处置系统。 在具体目标中,到2010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40%—60%,回收利用率达到20%—30%,城市主干道机械化冲洗、机扫率达到40%—60%,压缩集装化运输率达到80%,分类运输率达到40%,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其中17个城市争取达到指标上限,县级市争取达到指标下限。
设施建设 巨资打造69项工程
今后,全省各城市将逐步取消现有的露天式、半裸露式、敞开式等不密封垃圾收运公共设施,如高位铁制垃圾台、半裸露式砖混垃圾楼、垃圾道等,取缔社会上的垃圾拾荒人员,消除生活垃圾二次污染,推广密闭式或压缩式垃圾收运设施。 按照规划,2003年济南、青岛市区将全部建成密闭式垃圾收运设施,其余15市2005年建成,31个县级市2008年全部建成;2003—2005年,有条件的城市都须建设规范的垃圾处理厂,县级市可一次规划分步实施;2003—2010年我省将规划新建扩建69项垃圾处理工程,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6150吨/日,并随着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争取不同的处置方式使垃圾成为可以利用的资源。 据估算,到2005年,我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系统需要投资约47·55亿元,2006—2010年需要投资合计约56·85亿元。
管理方向 垃圾处理产业化
今后,垃圾处理的管理重点将从单纯的收运、处置转向避免垃圾产生、减量和回收循环利用,直至最后达到和环境相协调。 其中,48个设市城市必须将垃圾清运处置单位从政府部门中独立出去,由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转变为企业管理体制,并采取入股、兼并、合资等多种形式建立垃圾处理公司,形成垃圾处理产业化。同时,将城市垃圾处理经营权(包括垃圾收集、分捡、清运、处理、利用和经营等)进行公开招标,鼓励各类公司参与城市垃圾治理,由具有垃圾经营资格的单位负责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形成市场竞争机制。
容器设置 小区内设垃圾容器间
按照要求,垃圾容器间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新建多层、高层居住小区一般每四幢楼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间。垃圾容器间外观应与周围建筑景观相协调,位置固定并做到密闭化,符合方便居民和不影响市容观瞻的要求,有利于垃圾的收集和机械化清运;各地必须逐步改善垃圾收集容器,适应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需要。 废物箱(果皮箱)应主要设置在商业大街、交通主次干道两侧及路口,其中在商业大街、繁华路段及风景旅游观光路段设置间距为25米—50米,在交通干道设置间距为50米—80米,一般道路设置间距为80米—100米。 新建、改建居民小区的建设应按规划保证环卫设施用地,并与小区同步建设。各城镇应按标准设置废物箱、垃圾容器等环卫设施,并报环卫主管部门审批。 (记者 尹玉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