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8月24日,省建设厅暨济南市共同在济南市泉城广场举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据了解,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9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史上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对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质量,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都将起到重要作用。为了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热潮,省建设厅与济南市联合举办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咨询活动,使全社会了解、认识《物业管理条例》。活动现场,有30家物业管理企业设立展台,向群众发放《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材料。相关律师及政府主管部门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热点问题。
□记 者 高海燕 通讯员 李刚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