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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乡镇煤矿直接关闭
□记 者 张思凯 通讯员 任衷平 报道 2003-09-17 05: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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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zwww.com/xinwen/shandongdongtai/xinxifabu/2003091702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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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9月16日讯 省政府办公厅9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严格全省乡镇煤矿的停产整顿验收标准,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 省政府办公厅在这份《关于乡镇煤矿停产整顿验收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经各市验收合格的煤矿,从9月25日起,要分批报省煤炭工业局,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予以关闭。 《通知》明确,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乡镇煤矿,不再验收,直接关闭:一是超层越界,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泄水、通风等危险方法的;二是经核实储量,批准开采范围内的煤炭资源已经枯竭的;三是受自然灾害威胁严重,存有长期性、难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四是开采煤炭资源为资料不清、情况不明的老矿残留煤和边角煤的;五是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 |
大众网-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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