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目前全省自由职业人员在100万人左右。为解除这一日渐庞大的社会群体的后顾之忧,我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各市也相继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 在养老保险方面,省里规定,参保办法参照个体工商户执行,缴费基数为全省或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由参保人自愿选择,按年申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在医疗保险方面,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城镇医保的意见》,规定自由职业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参保办法,《意见》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记者 滕敦斋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