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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一名农民成功十年维权了却“心病”  
  2004-03-18 06:40:05
http://www.dzwww.com/xinwen/shandongxinwen/zbrb/200403180577.htm 

10年前,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村民林某,将小麦存入面粉厂加工面粉,并交纳了加工费,在取回面粉时却被索要了50元保管费。今天,林某在消协的帮助下,索回了10年前本不该交的50元钱。

  本报济南3月17日讯(记者 邱志强 通讯员 岳萍 孙孝光)1
0年前,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村民林某,将小麦存入面粉厂加工面粉,
并交纳了加工费,在取回面粉时却被索要了50元保管费。今天,林某
在消协的帮助下,索回了10年前本不该交的50元钱。
  据济南市历城区消协有关人员介绍,3月15日,历城消协董家分
会工作人员在3·15活动现场,接到一桩跨越10年的投诉。董家镇村
民林某称10年前自己将1000公斤小麦存入该镇一家面粉厂,并交纳了
加工费,当时双方约定林某可对加工好的面粉随用随取,且没有提到
需要交纳其他任何费用。随后林某陆续取了几次面粉,后来再去取面
粉时,该面粉厂已经更换了负责人,对方不再给林某兑换面粉。林某
多次与该面粉厂交涉,最终该面粉厂只答应退还其剩余小麦,但要求
林某交纳50元保管费。虽然觉得不合理,但为了取回小麦,林某还是
向面粉厂交了50元钱。
  10年来,这件事一直堵在林某心口。今年3月15日林某抱着试试
看的想法,对该面粉厂10年前的行为进行了投诉。
  这是目前历城消协接到的事件跨度发生时间最长的投诉,但工作
人员还是受理了这桩投诉。消协人员查阅当年的资料,同时派人到该
面粉厂实地了解情况。面粉厂负责人虽已几经变化,但按照有关规定,
面粉厂应对以该厂名义作出的行为负责。经过两天的调解,17日上午,
面粉厂与林某达成协议,当即退还林某保管费50元,林某10年来的心
病就此了却。

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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