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31 15:26:00 作者:孙义俊 来源:大众网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推进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亦称济南都市圈,包括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个设区城市,面积和人口均占全省的三分之一。近年来,济南都市圈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同国内其他都市圈(城市群)一样,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比如城市之间产业相似系数相对较高、招商引资中存在不良竞争、基础设施建设上各自为政、跨地区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等诸多困境。
“治理”作为一种新的制度架构理念,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简言之,都市圈治理就是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社会信息化的背景下,运用“治理”思想解决都市圈地域范围共同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而增进整个区域的公共福祉,促进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的过程。都市圈治理一般具备三个要素,即:一定的地域空间、完善的制度保障、多元的参与主体。都市圈治理首先是一个空间的概念,但仅有地域空间显然不够,形成都市圈治理的根本原因是该地域范围内的若干地方政府单位面临着共同的压力或问题,需要彼此之间联合起来,突破行政区域界限,谋求整个区域的共同利益。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而要突破行政区域界限,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就必须制定有效的制度与规则,规范竞争,优化合作,这恰恰是都市圈治理的核心内容。
下面,对济南都市圈治理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健全协调机制
济南都市圈现有的政府合作仍然主要停留在人员互访、会议磋商和单项合作阶段,并没有建立起组织化程度较高、拥有制度化的议事机制和决策能力,具有强大执行力和监督机制的功能性府际合作组织。应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都市圈的成功经验,抓紧把政府层面的协调机制建立起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建议成立山东省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委员会,由省长担任主任,成员由省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城市行政负责人组成,统一研究、协调、决定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委员会下面,按照目前山东省确定重点发展的“五大板块”即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济南都市圈、山东半岛城市群、鲁南经济带,设立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可打破现有分工、由省级领导同志担任,全面负责本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济南都市圈应尽快建立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围绕资源统筹配置、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空间结构、共同市场开拓等重大问题进行磋商,以统一政策、协调立场。进一步强化多元主体的参与作用,尤其应注重发挥政府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企业的资源配置作用、非营利组织的沟通交流作用、专家学者的参谋咨询作用,从而建立起网络状结构的治理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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