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救助站长:好人郑承镇让我们反思!

2010-11-16 09:1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对照郑承镇的行为,(流浪儿童)流出地政府在做什么?家庭、监护人又在做什么!”11月15日,济南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史本君对记者说。最根本的是监护人和政府切实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承担自己的义务……

    大众网济南11月16日讯(记者 冯炜程)“对照郑承镇的行为,(流浪儿童)流出地政府在做什么?家庭、监护人又在做什么!”11月15日,济南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史本君对记者说。在好人郑承镇因病去世后,针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再度为人关注,史本君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是监护人和政府切实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承担自己的义务,同时,我们的救助制度也应进一步完善。

    不应该有这么多流浪儿童

    史本君说,我们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各个省也有各自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这些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离异家庭、单亲家庭、隔代抚养都是有相应法律规定的,地方政府也相应地承担救助困难儿童的责任。
    “如果大家都真正履行各自的责任,承担自己的义务,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流浪儿童”,所以,史本君认为,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没有被严格落实,很多人没有承担自己的责任,才“逼”出了一个郑承镇,“对照好人郑承镇的行为,好多人应该反思,郑承镇二十多年如一日帮助流浪儿童,而本该承担责任的人在做什么!”

    应该有更加完善的救助体系

    从劳动教养到收容遣送,再到救助管理,这是我国同时也是济南市对待流浪人员的演变轨迹,每一次的改变都更加的人性化,尤其是2003年6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81号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废止了实行21年之久的收容遣送制度,这被看成是一次跨越式的进步。然而在这种进步的背后,依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完善。
    史本君认为,现行的流浪人员救助制度之下,流浪人员是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并不是所有的流浪人员都能得到救助,从济南市救助站这几年统计来看,以流浪儿童为例,救助站年均救助的数量是900人左右,这其中有自己上门的,也有公安、城管、医疗人员送来的,尽管社会参与度已经足够高,但尚未实现全社会参与的救助体系,在体系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他说,目前,济南正在探索社会救助进社区的探索,就是试图建立一个市、区、办事处、社区联动参与的救助体系,让需要被救助的人都得到救助。

    希望有更多的“郑承镇们”

    在史本君看来,郑承镇是政府救助机构之外的一种社会救助,但他希望,这种社会救助的主体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体,是一群团体,“真正理想的情况是,针对流浪儿童,我们有非常多的社会救助团体,这些社会团体在政府的监管下运行,根据各自工作情况接受政府的资助”,他说,这是我们救助工作发展的方向。
    “无论如何,郑承镇以他二十多年的付出帮助了那么多流浪儿童,他的精神可嘉,行为可表”,史本君希望郑承镇的行为能够让更多的人关心流浪儿童,关心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这本来就是一项人人参与的社会事业!”

王琳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Baidu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