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互联网企业该如何规范

2011-03-13 08:49:00    作者:贾瑞君 赵琳 董卿   来源:大众日报  

 3月7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和全国政协委员、盛大网络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天桥坐到一起,围绕以上问题展开探讨。一位是互联网企业监管机构的前高官,一位是当今互联网企业的领军人物,二者对话引起了在场委员们的格外关注。
  “装360就别想用QQ”、“呼吁用户停用QQ三天”……发生在2010年11月初的那场空前激烈的“3Q”大战至今让很多网民记忆犹新。如何避免下一场“3Q”大战的发生?
  3月7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小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和全国政协委员、盛大网络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天桥坐到一起,围绕以上问题展开探讨。一位是互联网企业监管机构的前高官,一位是当今互联网企业的领军人物,二者对话引起了在场委员们的格外关注。

  是开拓蓝海市场还是相互争夺

  李毅中坦承,现在对互联网企业的管理是很薄弱的,作为监管部门之一的工信部对此是有责任的。目前全国有两万多家互联网企业,其中36家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说到这里,李毅中说:“说句自我批评的话,我们工信部对这些情况不了解。其他行业上市都没有这种情况,要不然有关部门就不会批准他们上市。36家互联网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都干什么了?业绩到底怎么样?我不知道。”
  听到这里,全国政协委员、盛大网络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天桥坐不住了,他说:“听了李毅中委员的一番话,作为互联网行业中的政协委员,我感到很惭愧。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互联网企业向您和全国的互联网用户道个歉。”
  陈天桥认为,现在我国互联网发展确实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阶段。过去10年,互联网的传统商业模式,已经被互联网企业中的上市公司牢牢占据。“他们获得了相对垄断的地位和相对超额的利润,但是他们留下多少空间给新的互联网企业呢?这些获得巨额利润的互联网企业的未来发展是通过继续开拓未来的蓝海市场还是相互争夺呢?”陈天桥说,去年的360和QQ之战,就是一个典型的互联网企业相互争夺利益行为,而不是一个积极去开拓未来蓝海市场的行为,这不是互联网企业应有的素质。同样是发展互联网企业,“在美国,这几年我们能看到facebook(社交网络服务网站)和twitter(社交网络及微博客服务的网站)等这样很多新的互联网企业不断蓬勃兴起。而在中国,为什么我们只能从美国抄袭或者从别人手里简单地模仿就抢过来呢?”
  陈天桥说,在国外的互联网上,Msn(即时消息软件)和Yahoo等都是互联互通的,只有互联互通后,大家才能在怎样为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服务上下功夫。目前国内一共有18家号称开放的互联网企业,总共开放了1150项内容。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只是在借开放之名,行封闭之事。大部分互联网企业仍旧是各自为政,信息和技术不能完全共享,这为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合作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用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该如何规范互联网企业,避免下一场“3Q”大战呢?李毅中介绍,首先要对互联网企业发展做出规划,其次应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再就是加强对企业的了解,通过协会和企业建立上下互动的关系。不过,他认为,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在于立法,必须用法律途径来解决此类恶性竞争。目前国内互联网行业发展速度飞快,短短几年间互联网企业的数量就急剧增加,而且互联网技术周期更新替代也很快。虽然目前我国在互联网管理上有一些规章制度,但现在看来还不适应,最根本的法律《电信法》已经准备了十多年,但是还没有出台,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都在积极争取把它列入立法计划。“这是电信行业的根本大法,我盼望它能尽快出台,同时由于互联网电信行业发展很快,出台的这个根本大法要能与之适应,不要频繁地修改。”
  陈天桥则建议,可以把对电信行业的管理规范应用到互联网企业的规范中来,实现互联互通,以此促进整个中国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获悉,去年的“3Q”大战停息之后,今年1月份,工信部公示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对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企业,将被处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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