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工作要"依法化、人性化、亲情化"

2011-10-21 15:47:00     作者: 冯浩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枣庄 检察院 网友提问
[提要] 今天上午,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率领检察院九部门负责人一同做客大众网,在线回答网友提问。在与网友两个多小时的互动交流中,监所检察处处长吴家金认真、仔细并迅速地回答了本部门的多个提问。

    大众网1021记者 冯浩)今天上午,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率领检察院九部门负责人一同做客大众网,在线回答网友提问。在与网友两个多小时的互动交流中,监所检察处处长吴家金认真、仔细并迅速地回答了本部门的多个提问。针对网友提出的诸多监狱管理方面的问题,吴处长强调最多的就是:监所检察处工作务必要“依法化”、“人性化”、“亲情化”。

 

   “请问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履行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在服刑期间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网友“雅痞风”提出的问题,吴处长语重心长的对记者说:“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监所检察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在押人员当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派出监狱的检察人员提出控告、举报和申诉。”在作出回答后,吴处长又戴上眼镜,翻出资料书籍,仔细翻阅查找,并嘱咐记者将在押人员如何正确维权,着重向网友做出详细的说明。吴处长对待工作,对待网友认真负责的态度,着实让记者感到敬佩。

 

    在回答了网友的几个问题后,一位名叫“维他命水”的网友的问题引起了吴处长的注意。网友说:“当前,人民群众对罪犯‘前门进,后门出’的问题比较关注,请问检察机关是如何对减刑、假释工作进行监督的?”吴处长看到这个问题后,感受颇深。他告诉记者,人民群众对于“前门进,后门出”的现象深恶痛绝,但是,这仅是一种现象,并不带普遍性。监所处做为“刑法执行”的最后一个部门,担负着最后关口的执行重任,也容易引起高度关注的部门,目前对于假释环节中,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开展四个方面的监督工作,确保维护司法公正。同时,欢迎广大网友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贪赃枉法,以及在监管场所出现的徇私舞弊的事件。检察机关将认真对待并审查各类举报案件,给网民予以满意的答复。

 

   “我听说过在看守所里关押的嫌疑人经常出现非正常死亡的事件,请问检察机关怎么调查并监督此类事件呢?”一名网友的敏感问题引起了吴处长的注意。吴处长告诉记者:“近年发生了多起被羁押者非正常死亡的问题,所以,对该网友的提问自己也早已预料到。”吴处长说,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室接到看守所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赴现场,并及时报告本院检察长。到达死亡现场后,要收集书证物证,固定视听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勘验现场,了解相关情况。驻所检察室应当及时填写《重大事故登记表》,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对看守所是否存在执法过错责任进行检察。认为可能存在违法犯罪问题的,派驻检察人员应当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最后,吴处长特别强调,枣庄监所检察处在管理中一直坚持着三原则,即“依法化”、“人性化”、“亲情化”。相信秉承这样一个管理原则,就能完全消除此类事件的发生。

    不知不觉中,吴处长已经将网友提出的17个设计本部门的问题全部回答完毕,并和记者进行了两次校对,同时查缺补漏。因为房间闷热,吴处长的额头渗出了很多汗珠,他不时地用身边的纸张来扇风解热。待全部工作结束之后,吴处长长舒了一口气,笑着握住记者的手说:“请将我们的感谢转告广大网友,谢谢他们对于我们工作的热心监督,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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