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申处:举报七日内决定受理三个月内回复

2011-10-21 16:05: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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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八本厚重的专业法律书籍,一大沓打印详细的案例资料,尚未到直播时间便已经开始认真解答网友提问,挂在嘴边的话是:“对网友的问题可不能马虎,不严谨的话对不住老百姓。”今天上午,枣庄市检察院控申处长张军对网友问题一一仔细认真地回答。
  请问检察长-控申处
  举报七日内决定受理,三个月内回复查办结果
  大众网济南10月21日讯记者 辛明芮)八本厚重的专业法律书籍,一大沓打印详细的案例资料,尚未到直播时间便已经开始认真解答网友提问,挂在嘴边的话是:“对网友的问题可不能马虎,不严谨的话对不住老百姓。”今天上午,枣庄市检察院控申处长张军对网友问题一一仔细认真地回答。
  时值村委会选举,所以此类话题一直是各方面关注的焦点。这次网友的问题中也有不少关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问题。张军在看到网友的这方面问题后对记者说:“这是热点事情必须要认真对待,要不然网友的问题解决不好,以后问题还出现,怎么办?”
  有网友提问:“向检察院反映我们村支书贪污问题都四个月了,怎么到现在还没抓他?”张军回答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举报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中心对接收的举报线索,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法受理并移送侦查部门。侦查部门三个月内回复查办结果;情况复杂,逾期不能办结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这名网友反映的问题尚在查办期限内,请耐心等待,我们一定会处理。”
  在查看网友问题的过程中,张军发现一名网友问“今年年初我不服枣庄市法院对我的刑事判决,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且已经受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开庭重审?”
  “这个问题很尖锐啊!”张军感慨道,“我要看看资料,关系到网友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要严谨仔细。”在仔细翻看了相关书籍后,张军谨慎的回答说,对于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有权管辖。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复查。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办结,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的申诉复查后,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理。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记者发现,张军随身带了八本专业书籍,在两个小时的回答网友提问中,张军一直仔细查证相关材料,反复思忖后才予以答复。张军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更应该认真严谨,否则就是对网友的不负责。
  回答完后,张军一再叮嘱记者要把没有来得及回答的问题汇总过去,枣庄检察院控申处一定会一一落实核查,为网友解决问题。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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