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应当“反哺”文化事业

2011-10-22 02:05:00     作者: 冯炜程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文化产业 文化事业 文化 山东行
[提要] 显然,潍坊也认为发展文化必须繁荣文化产业,贫穷的文化不是社会主义文化,而且,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产生的效益是绿色无污染的效益,可以推动经济的“转调”,优化经济结构,因此,发展文化产业,通过文化产业挣钱并没有问题。但潍坊同样很清楚,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最终目标是要惠及普通群众,满足群众的“文化民生”需求,让群众共享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的成果。

文化产业应当“反哺”文化事业

文化强省看山东——第七届网络媒体山东行系列评论之二十七

大众网评论员 冯炜程

    刚刚结束的六中全会确定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目标。一时间,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很多地方炙手可热的关键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主义文化不仅包括把文化推向市场的文化产业,还包括以公益为要素的文化事业。笔者认为,越是在“文化产业”被频繁强调的时候,我们越是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应当让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齐头并进,而且,文化产业发最终应“反哺”文化事业。在这方面,山东潍坊做了非常有益的探索。

    面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机遇,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基本定义。一般来说,文化事业是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在文化领域从事研究创作精神产品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组织机构。而所谓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从性质看,文化事业具有公益性,文化产业具有经营性;从管理体制看,文化事业通常实行公益性管理体制,文化产业实行经营性企业管理体制。

    文化产业说白了就是利用文化赚钱的产业,而文化事业则大多需要政府“砸钱”;另外,文化产业很容易以经济数字来衡量,比如文化产业的附加值,比如文化产业GDP的增幅,比重等,华丽的数字就代表着政府的成绩。反观文化事业,由于很多是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内容,虽然也能够以某种方式进行量化统计,但肯定不如文化产业来得更加直接,也更加显成绩,所以,在这样一个把文化改革发展上升到最高层次的关键时期,出现一些地方政府重产业轻事业的情况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在这方面,潍坊的经验值得借鉴。潍坊市在改革文化体制,推动文化发展的进程中既抓大项目,也要“小民生”:政府既十分注重总投资达到数千万,甚至上亿,过百亿元的文化产业项目,同时也不忘记为乡村和社区居民建设一个个“小小的”文化大院。

    显然,潍坊也认为发展文化必须繁荣文化产业,贫穷的文化不是社会主义文化,而且,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产生的效益是绿色无污染的效益,可以推动经济的“转调”,优化经济结构,因此,发展文化产业,通过文化产业挣钱并没有问题。但潍坊同样很清楚,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最终目标是要惠及普通群众,满足群众的“文化民生”需求,让群众共享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的成果。

    所以,潍坊把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把有限的财政更多的投向了公共文化的发展。比如在潍坊的土墙社区,为提高社区群众文化生活水平,政府为社区建设了电子阅览室、图书室等,图书室藏书过万册,所需的费用大都来自政府财政。

    文化事业的发展能够提高群众的文化素养,可以直接或间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而用文化产业引领经济转型发展,增加政府绿色GDP,然后将财政收入更多地投向公益性的文化事业,这算得上是文化产业对文化事业的一种“反哺”。所以,文化的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又要抓好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改革中既坚持正确方向,又坚持市场取向。这样才能使二者统一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中。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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