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在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成就措施

2011-09-02 11:39: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一、扩大就业,夯实民生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十一五”时期,促进就业目标全面实现,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一是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得到完善和落实。五年来,围绕实施《就业促进法》,在援企稳岗、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创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就业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延续、扩展和充实就业政策,形成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工作。

二是城镇新增就业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全区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 14万人,比“十五”时期增加13万人,年均新增就业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

三是城乡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有序推进。2009年以来,组织实施了12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累计有18万人实现就业或落实了就业去向。农牧民转移就业年均224万人次,比“十五”时期年均增加91万人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7万人,基本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的目标。

四是创业带动就业效应进一步显现。小额贷款、税费减免、创业培训、后续服务等优惠政策得到落实,累计发放小额贷款49亿元,扶持成功创业13万人,带动就业52万人。

五是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组织实施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等项目,累计为107万名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了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初步形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特别是在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成效明显,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所(站)3209个,在11193个行政嘎查村和934个农牧林渔场全部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组织开展了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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