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7 16:14:00 我要评论
尹玉涛 来源: 大众网走进喀什(9)
来到岳普湖,就把自己当成岳普湖人
来到岳普湖县支教,张兴刚也把自己当成了岳普湖人
大众网喀什5月7日讯(记者尹玉涛)“来到岳普湖,就把自己当成岳普湖人。”4月24日,泰安市第七批援疆教师、岳普湖县技工学校办公室主任的张兴刚憨厚地对大众网记者表示。正如张兴刚所说的,把自己当成岳普湖人的他全身心地投入岳普湖县职业教育工作中,在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内,他率领的岳普湖县职业教育援疆小组已经为当地培训了3700人。
晒得脱了一层皮,工地炼出1000名技术工人
来到岳普湖县后,张兴刚针对当地技能培训的实际,帮助学校编写培训教材、制定培训计划、修理实训设备、规范实训操作,并在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方面培训当地懂汉语的维族老师,探索适合学生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一年多来,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不仅提高了,还掌握了一些学习方法,学会了主动学习,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在专业教学中,针对技能培训与用工企业存在的脱节问题,张兴刚主动联系创建校外实训基地,顺利地与喀什宏拓钢构公司、新疆玉昆仑公司、新疆坤庆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办学协议,并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了多期技能培训。
“最难忘的是在工地现场培训时的情景,当时天很热,晒得胳膊都脱了一层皮!”张兴刚结合岳普湖县富民安居工程急需大量建筑类技术工人的实际,在工程工地现场开展了砌筑工、钢筋工的技能培训,既避免了原材料的浪费、增强了培训的针对实用性,又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工程的进度,节约了工程的成本。当时,虽然炎炎的烈日把他的胳膊晒得脱了一层皮,但是当看到500人的砌筑工、500人的钢筋工顺利通过技能鉴定时,他的内心却有种说不出的成就感。
在教学工作中,张兴刚采取“传、帮、带”的方法,将自己的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当地的教师,一年多来在学校开展观摩课及教学业务培训课23节次,学校在新疆自治区以及喀什地区组织的各类技能大赛中也是成绩突出。
助培训中心升为技工学校,组织230人赴内地培训
2010年12月,岳普湖县技能培训中心申报创办县技工学校,张兴刚主动承担起学校的专业设置、实训室建设、师资配备等方面的策划工作,并主持岳普湖县职业教育规划方案的制定工作。在他和其他援疆教师的共同推动下,2011年3月,岳普湖县技能培训中心顺利通过了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验收,正式升格为岳普湖县技工学校。现在,学校总计7900平方米的一期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的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2012年3月,他又参与岳普湖县职业高中升格为职业中专的工作,在学校的专业规划、教学模式、学生管理等方面献计献策,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的经验。
2011年5月,在张兴刚等援疆教师的推动下,技工学校举办了“岳普湖县2011年企业用工招聘会”,共有27家企业进场招聘,1000名求职者进场应聘,400人与企业达成用工意向,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泰岳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紧张的问题。同时,结合山东产业援疆项目,他帮助坤庆食品公司、喀什宏拓钢构公司、喀什国宇彩钢公司等企业共计230人实现了赴内地企业培训,经培训的工人现在均已在岳普湖县泰岳园区企业上岗。
此外,针对岳普湖县专业技能人才匮乏的现状,张兴刚2011年9月参与了岳普湖县赴山东泰安招聘特殊专业人才方案的制定和整个招聘工程,最后成功引进了10名专业的技术人才。
来到岳普湖县支教,就把自己当成岳普湖人
“来到岳普湖,就把自己当成岳普湖人。”这是张兴刚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由于他把自己当成了一名岳普湖人,由于他努力刻苦的工作,他也得到了岳普湖县的认可。2011年5月,岳普湖县任命他为县技工学校办公室主任;2011年7月,被山东省援疆指挥部评为“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9月,被岳普湖县评为优秀教师……
成绩一大串,张兴刚反而更加清醒了。他经常反问自己——“进疆为了什么?在疆干了什么?离疆留下什么?”以此来时常提醒自己要摆正位置,以主人的姿态对待工作,以客人的姿态对待待遇。他时常告诫自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阵地,受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正是这些提醒和告诫,让他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克服了初期的想家问题、语言问题、环境生疏问题、生活习惯等问题。
“支教生活是清苦的、寂寞的、单调的,可是当真正融入当地的生活、工作中的时候,自己内心却是充实和满足的!”张兴刚坦言,支教新疆而远离家乡亲人、朋友的感觉是不好受的,可一想到自己能够置身于新一轮火热的新疆开发中,内心会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和幸福感。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张兴刚率领的职业教育援疆小组在承担的建筑工、电工、焊工、钳工、缝纫工五个专业各举办了七期培训,共计培训了3700人,并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要求,多渠道安置学员就业,共向疆外输送1080人,疆内输送560人,本县企业用工2060人。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