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8 16:53:00 我要评论
来源: 大众网解答人:德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副处长戴忠亮
监所处处长戴忠亮回答网友问题。
大众网3月28日讯(记者 杨宪永)今天上午,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万堂率领检察院八部门负责人一同做客大众网,在线回答网友提问。在与网友近两个小时的互动交流中,监所检察处副处长戴忠亮认真、仔细并迅速地回答了本部门的多个提问。就在押人员或服刑人员的家庭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情况,戴忠亮详细的说明了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在试行的救助新办法。
上午不到九点,戴忠亮就带着准备好的材料来到了我们互动环节的现场。“昨天晚上我已经翻看了网友们的提问并做了充分的准备,刚才看网友又提了一些问题,我先看看有没有新的问题。”坐在电脑旁边,他一边翻看网友的最新回复一边告诉记者,“法律无小事,涉及到监所检察处的问题都是网友非常关心的问题,今天争取给提问的网友一个满意的答复。”
“如果在押人员或服刑人员的家庭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检察院能否提供救助?”网友“7583022”的提问引起了戴忠亮的注意。戴忠亮说,关于这方面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现实情况,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在试行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在押人员或服刑人员亲属进行救助。3月7日,德州市庆云县检察院将第一笔救助金1000元发放到在押人员的家属手里,这名在押人员家里有年迈的父母、瘫痪的妻子,还有一个应该上小学的孩子辍学在家。目前,在我们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在押人员的孩子重新回到了学校,德州多家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检察机关出台这样的措施,帮助类似的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以更好地让在押人员悔过自新,这样既能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又能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戴忠亮告诉记者,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遇到这样的情况处理起来增加了不少麻烦。在审理庆云县这名在押人员的时候,当事人情绪很激动,一五一十的将自己的家庭情况向检察机关反映,家庭条件确实非常困难。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据此开始试行《救助被监管人员亲属制度》,并将庆云县检察院作为试点,主要的宗旨就是不能因为一个人犯罪而让犯罪人的整个家庭无法正常生活。截止到目前,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救助了四家这样的家庭,办法实施后的效果非常的明显,这在山东各地市也是首例。
不知不觉中,戴忠亮已经将网友提出的10个涉及本部门的问题全部回答完毕,并和记者进行了两次校对,同时查缺补漏,在确保回答无误后,戴忠亮长舒了一口气,笑着握住记者的手说:“网友关注和支持监所检察工作,我们非常的感动,同时也感谢大众网为我们创造了一个与网友互动的平台,今后我们一定加倍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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