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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山水库中勇救落水女子

2012-03-06 20:23: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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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江英喜,男,1963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80年11月入伍,1987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泰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公交支队、交警支队工作,现为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徂徕中队中队长。

 

 

    江英喜,男,1963年12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80年11月入伍,1987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泰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公交支队、交警支队工作,现为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徂徕中队中队长。
    从警以来,因成绩突出,该同志曾于1988年、1999年、2003年、2004年、200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2001年被评为全市“十佳破案能手”,2005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2011年10月10日下午4点多,国庆节后正在轮休的江英喜到虎山水库游完泳准备穿衣。突然听到喊声:“有人跳水了,快救人!”。江英喜转头一看,发现在水库南侧大坝中间位置,有人在坝上呼救,水中一个人头部漂在水面,双手不停的挣扎。情势危急,他没有半点迟疑和思考,立即跳下水去救人,此时落水女子本能地死死拽住江英喜的胳膊,并把他向水中拖。江英喜用全力将女子托起水面。他们离水坝有一米远,江英喜艰难地拽着她向水坝靠拢。但是由于年近50,又刚刚游完泳,体力消耗太大,严重透支,加之落水者身高1米7多,此时的江英喜已是筋疲力尽,他只好抓水坝,他抓了5、6次,坝体太滑,抠断了指甲都没抓住。这时,江英喜的手腿已不听使唤,没有了一点力气,并开始呛水,脸色蜡黄。就在两人命悬一线时,一位游泳的市民从桥上向江英喜递出了一把雨伞。江英喜一面紧紧抓住落水女青年,一面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了伞头。此时,闻讯的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驾电动船也赶了过来,江英喜和管理处工作人员共同将该女子拖上船,松开船尾慢慢游上了岸。第二天,江英喜同志又按时到达了工作单位上班工作。
    江英喜勇救落水女的事迹被在场的群众传颂,接群众反映线索的新闻媒体多方查找,才找到了江英喜同志。在记者再三追问下和大队领导“命令式的”协调下,江英喜才勉强同意接受采访。随即山东卫视、《齐鲁晚报》、《泰山晚报》、《山东新闻网》、《中华泰山网》、《大众网》等新闻网络媒体纷纷报道江英喜同志勇救落水女子的英勇事迹。东平、烟台、湖南的热心群众纷纷给江英喜同志打来电话,表示慰问和敬佩,有的表示要亲自来泰安拜访。
    江英喜同志的壮举不是偶然的,这源自于他内心深处对职责的忠诚,对道义的担当,对群众安危的关爱,对入警誓言的承诺。在工作中,他大胆细致,执法严格。他中队的纠章、防范工作,成绩在大队九个中队考核中始终名列前茅。辛勤的劳动和付出换来的是路面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群众的出行安全。近年来,所在辖区交通违法现象与往年比逐年下降。2011年,所在中队被评为“全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优秀单位”,江英喜也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在我们这个社会对“救不救,扶不扶”等基本道德问题开展讨论的时候,作为一名普通交通警察的江英喜,用实际行动给了我们正面回答,让所有人眼前为之一亮。给所有呼唤道德回归的人们以信心,以力量。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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