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出版的《山东省百县(市、区)抗日战争时期死难者名录》。
□ 常连霆
在中央党史研究室组织指导下,山东省于2006年起开展了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大型调研活动(以下简称“抗损调研”)。抗损调研的成果之一,是通过全省普遍的乡村走访调查,广泛收集见证人和知情人的口述资料,如实记录伤亡者的姓名、籍贯、性别、年龄、死难时间等信息,编纂一部《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伤亡人员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于2010年编纂完成后,共收录抗日战争时期日军造成的山东现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伤亡人员46.9万余名(尚不足山东抗日战争时期平民伤亡500余万人的十分之一)。以《名录》为基础,我们选择信息比较完整、填写比较规范的100个县(市、区)抗日战争时期死难人员名录,经省市县三级党史部门进一步整理、编纂,形成了《山东省百县(市、区)抗日战争时期死难者名录》,共收录死难者169173人。
(一)
2005年,中央党史研究室部署开展《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一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考虑到这项课题是一项艰巨复杂的浩大工程,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确定先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展开。2006年3月,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在全省17个市选择30个县(市、区)作为抗损调研试点单位。在中央党史研究室指导下,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按照全国调研工作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调研项目、工作步骤、基本要求等,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试点工作方案》。各试点县(市、区)建立了两支调研队伍:一是县(市、区)建立由党史、档案、史志等单位人员组成的档案与文献资料查阅队伍;二是乡(镇)、村建立走访调查队伍。调查的方式是:以村为单位,以70岁以上老人为重点,走访调查见证人和知情人,调查人员根据访问情况填写调查表,被调查人员确认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后签字(按手印);以乡(镇)为单位对调查表记录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以县(市、区)为单位查阅历史档案和文献资料,细致梳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记录,汇总统计本县(市、区)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试点工作于7月底结束。
试点期间,中央党史研究室不仅从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方法步骤确定,以及走访调查和档案查阅等各个环节需要把握的问题,给予我们精心指导,而且一再提出把调研工作做成“基础工程、精品工程、警世工程、传世工程”的标准要求,不断提升我们对这项工作的认识高度。
在中央党史研究室的悉心指导下,试点工作不仅取得重要成果,而且深化了我们对抗损调研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意识。
一是收集了大量历史档案和文献资料,掌握了历史上山东省对抗损问题的调研情况,对如何深化调研取得了新的认识。
试点期间,30个试点县(市、区)共查阅历史档案2.36万卷,文献资料6859册,收集档案、文献资料3.72万份。主要包括:抗日战争胜利后,山东解放区政府、冀鲁豫解放区政府和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国民党青岛市政府对抗日战争时期山东省境内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所做的调查资料;新中国成立后,为收集日本战犯罪行证据,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检察机关所做的调查资料;20世纪五六十年代和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史、史志、文史部门,社科研究单位和民间人士对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山东省境内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重大事件所做的典型调查资料等。
通过分析这些资料,可以看到,解放区政府和国民党政府所做的调查,调查时间是抗战胜利后至1946年初,调查方法是按照联合国救济总署设定的战争灾害损失调查项目进行的,调查目的在于战后救济与善后,着重于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据统计,其调查覆盖山东全境,统计数据全面、可靠,但缺少伤亡者具体信息的记录。新中国成立后及改革开放新时期的调查,留存了日本战犯和受害人、当事人的大量口供和证词。这些口供和证词记录了伤亡者姓名、被害经过等许多具体信息,但仅限于部分重大事件中的少数伤亡者。据此,我们认识到,虽然通过系统整理散落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的档案和文献中的历次调查资料,可以在确凿的历史档案、文献资料以及人证、物证等证据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但还是难以在全省范围内查明伤亡者更多的具体信息。因此,还需要我们做更多的工作。
二是收集了大量见证人、知情人口述资料,掌握了乡村走访调查的样本选择和操作方法,深化了对直接调查重要性的认识。
30个试点县(市、区)走访调查19723个村庄、103.6万人,召开座谈会13.13万人次,收集证人证言22.42万份。这些证言证词记载了当年日军的累累罪行。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六七十年,见证人的有些记忆已很不完整、有些仅是片段式的,但亲眼目睹过同胞亲人惨遭劫难的老人们,仍能清晰讲述出其刻骨铭心的深刻记忆;虽然有些村庄已经消失,有些家族整个被日军杀绝,从而导致一些信息中断,但大多数村庄仍然保留有历史记忆,大量死难者有亲人或后人在世。
基于对证言证词的分析,我们认识到:村落是民族记忆的历史载体、家族生活的社会单元,保留着家族绵延续绝的历史信息;70岁以上老人在抗日战争胜利时已有十几岁,具备准确记忆的能力。以行政村为调查样本、以全省609万在世的70岁以上老人为重点人群,采用乡村走访调查的方法,可以收集更多的抗日战争时期伤亡人员信息,以弥补过去历次调查留下的缺憾。
三是查阅了世界其他国家对二战时期死难者调查的文献资料,增强了我们对历史负责、对死难者亡灵负责、对国际社会和人类文明负责的民族担当意识。
试点期间,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研究人员查阅了世界各国对二战时期死难者调查和纪念的相关资料。“尊重每一个生命,珍惜每一个人的存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灾难的调查和纪念中得到充分体现。2004年,以色列纪念纳粹大屠杀的主题是“直到最后一个犹太人,直到最后一个名字”。在美国建立的珍珠港纪念碑上,死难者有名有姓,十分具体。在泰国、缅甸交界的二战遗址桂河大桥旁,盟军死难者纪念公墓整齐刻写着死难者的名字。铭记死难者的名字,抚平创伤让死难者安息,成为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但是,日本全面侵华战争中造成数百万山东人民伤亡,60多年来在尘封的历史档案中记录的多是一串串伤亡数字,至今没有一部记录死难者相关信息的大型专著。随着当事人和见证者相继逝去,再不完成这方面的调查,将会成为无法弥补的历史缺憾。推动开展一次乡村普遍调查,尽可能多地查找死难者的名字、记录死难者的相关信息,既可告慰死难者的冤魂亡灵,又可留存日军残酷暴行的铁证。这是我们历史工作者的良心所在,责任所在!
中央党史研究室对山东试点工作及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意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对试点成果的分析和对抗损调研工作的认识,提出了开展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大型调研活动的指导意见,并要求努力实现以下两个主要目标:
一是在收集整理以往历次抗损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准确查明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即由省市县三级党史、史志、档案等部门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人员,广泛收集散落在各地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的抗损资料,在系统整理、深入分析研究60多年来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研究机构等调查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准确查明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
二是开展一次普遍的乡村走访调查,尽可能多地调查记录伤亡者的信息,弥补以往历次调查的不足。即按照统一方法步骤,由乡村两级组成走访调查队伍,以行政村为调查样本、以70岁以上老人为重点调查人群,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广泛收集见证人和知情人的口述资料,如实记录死难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伤亡时间、伤亡原因等信息。
(二)
在中央党史研究室的指导下,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调研工作方案》,明确了抗损调研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要求。在中央党史研究室的推动下,山东省成立了由党史、财政、史志、档案、民政、文化、出版、统计、司法等单位组成的大型调研活动领导小组,下设课题研究办公室(重大专项课题组)。
2006年10月中旬,山东省抗损调研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下发了《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调研工作方案》及关于录制走访取证声像资料、重大惨案进行司法公证、编写抗损大事记等相关配套方案,统一复制并下发了由中央党史研究室设计制定的“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调查表”、“抗日战争时期财产损失调查表”、“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统计表”、“抗日战争时期财产损失统计表”。
各市、县(市、区)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了筹备部署:
一是组织调研队伍。各市、县(市、区)成立了抗损调查委员会,从党史、史志、档案、民政、统计、图书馆等单位抽调10~20名人员组成抗损课题办公室,主要负责本地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历史档案和文献资料的查阅、收集、分析整理、汇总统计等任务。全省共组织档案文献查阅人员3910名。各乡(镇)抽调5~10人组成走访调查取证组,具体承担本乡(镇)各村的走访调查取证工作。全省各乡(镇)调查组依托村党支部、村委会共组织走访调查取证人员32万余名。
二是培训调研人员。各市培训所属县(市、区)骨干调研队伍,培训主要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重点推广试点县(市、区)调研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各县(市、区)培训所属乡(镇)调研队伍,培训采取选择一个典型村或镇进行集中调研、现场观摩的形式。
三是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对辖区内70岁以上老人登记造册,统一印制并向70岁以上老人发放了“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入户调查明白纸”,告知调查的目的和有关事项。
2006年10月25日,山东省抗损调研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抗损调研动员会议。10月26日,走访取证工作在全省乡村全面展开。各乡(镇)走访调查取证组携带录音、录像设备和“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调查表”、“抗日战争时期财产损失调查表”等深入辖区行政村走访调查。调查人员主要由乡(镇)调查组人员和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以及离退休老干部和退休教师组成。调查对象是各村70岁以上老人。
调查人员按照“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调查表”设置的栏目,主要询问被调查人所知道的抗日战争时期伤亡者姓名、年龄、伤亡时间、地点、经过(被日军枪杀、烧杀、活埋、砍杀、奸杀、溺水等情节)、伤亡者人数等情况。被调查人讲述,调查人员如实记录。记录完成后调查人员当场向被调查人宣读记录,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按手印,调查人同时填写调查单位、调查人姓名、调查日期。证人讲述的死难者遇难现场遗址存在或部分存在的,调查组在证人指证的遗址现场(田埂、河沟、大树、坟地、小桥、水井、宅基地等)拍摄照片、录制声像资料。至此,形成一份完整的证言证词。
对于文献资料中记载的一次伤亡10人以上的惨案,各县(市、区)课题办公室组织党史、档案、史志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主要采取召开见证人、知情人座谈会的形式,调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对证言证词准确完整、具备司法公证条件的惨案,司法公证部门进行了司法公证。
为加强对调研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确保乡村走访调查目标的实现,山东省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建立了督导制度、联系点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省市县三级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主任负责本辖区调研工作的督查指导,分别深入市、县(市、区)、乡(镇)检查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各市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向所属县(市、区)派出督导员,深入乡(镇)、村检查指导调查取证工作,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省、市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每位成员确定一个县(市、区)或一个乡(镇)为联系点,各县(市、区)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每位成员联系一个乡(镇)或一个重点村,具体指导调研工作开展。为交流经验,落实措施,山东省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编发课题调研《工作简报》150多期。
截至2006年12月中旬,大规模的乡村走访取证工作结束,全省乡村两级走访调查队伍共走访调查8万余个行政村、507万余名70岁以上老人,分别占全省行政村总数和70岁以上老人总数的95%和80%以上,共收集证言证词79万余份。录制了包括证人讲述事件过程、事件遗址、有关实物证据等内容的大量影像资料,其中拍摄照片7376幅(同一底片者计为一幅),录音录像49678分钟,制作光盘2037张,并对专题调查的301个惨案进行了司法公证。
自2006年12月中旬开始,调研工作进入回头检查和分类汇总调研材料阶段。各乡(镇)调查组回头检查走访调查取证是否有遗漏的重点村庄和重点人群,收集的证言证词中证人是否签名、盖章、留下指纹,证言是否表述准确,调查人、调查单位、调查日期等是否填写齐全。在回头检查的基础上,将有关事件、伤亡者信息等如实记载下来,填写“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统计表”、“抗日战争时期财产损失统计表”。
12月16日,山东省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印制并下发了《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伤亡人员名录》表格。《名录》包括死难人员和受伤人员的“姓名”、“籍贯”、“年龄”、“性别”、“伤亡时间”、“伤亡地点”、“伤亡原因”等要素。《名录》以乡(镇)为单位填写,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于2007年7月完成。
(三)
自2007年8月开始,山东省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调研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研究,发现《名录》明显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名录》收录的伤亡人员数远远少于档案资料中记载的抗日战争时期全省伤亡人数。山东解放区政府和冀鲁豫解放区政府调查统计的山东省平民伤亡人口为518万余人,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和青岛市政府调查统计的全省平民伤亡人口为653万余人,《名录》收录的查清姓名的伤亡人员仅有46万余人,不到全省实际伤亡人口数的十分之一。分析其中原因,从见证人、知情人的层面看,主要是此次调研距抗日战争胜利已达61年之久,大多数见证人、知情人已经去世,加之部分村庄消失、搬迁,大量人口流动,调研活动中接受调查的70岁以上老人仅是当时见证人和知情人中的极少部分,而且他们中有些当时年龄较小、记忆模糊,只能回忆印象深刻的部分。从死难者的层面看,主要是记录伤亡者名字信息的家谱、墓碑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大多已被销毁、损坏,许多名字随着时间流逝难以被后人记住。受农村传统习俗的影响,大多数农村妇女没有具体名字,而许多儿童在名字还没有固定下来时就已遇难。许多家族灭绝的遇难者,因没有留下后人而造成信息中断,难以通过知情人准确回忆姓名等信息。二是各县(市、区)名录收录的查清姓名的伤亡人员在人数的多少上与实际伤亡人数的多少不成正比,其中部分县(市、区)在抗日战争时期遭日军破坏程度接近,但所收录的伤亡人员在数量上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调研活动的走访调查阶段,各县(市、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量和走访调查的深入细致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县(市、区)在走访调查中遗漏见证人和知情人,有的在证言证词的梳理中遗漏伤亡者的填写。三是《名录》确定的各项要素有的填写不全,有些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主要原因是,《名录》所依据的“证言证词”记录的要素有许多本身就不完整、不全面,而《名录》填写者来自乡(镇)调查组的数万名调查人员,在填写规范上也难以达到一致。
根据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编纂《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丛书》的要求,针对《名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山东省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于2009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编纂〈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伤亡人员名录〉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史部门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名录》进行逐一核实和修订,真正把《名录》编纂成经得起历史检验和各方质疑的精品工程、传世工程、警世工程。《通知》明确了各市、县(市、区)的编纂任务和责任要求,各市委党史研究室负责所辖县(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伤亡人员名录补充和核实校订工作的具体部署、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市所辖县(市、区)伤亡人员名录核实校订工作质量和完成时限负总责;确定一名科长为具体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工作部署和组织指导工作,具体做好督促检查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具体负责本县(市、区)伤亡人员名录的补充、核实和校订工作。县(市、区)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为责任人,对伤亡人员名录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总责。各县(市、区)分别确定1~2名填表人和核实人。填表人根据《名录》表格的规范标准认真填写,确保无遗漏、无错误。《名录》正式出版后,责任人和填表人、核实人具体负责对来自各方的质询进行答疑。责任人、核实人、填表人在本县(市、区)伤亡人员名录最后一页页尾签名,并注明填报单位和填报时间。
《通知》下发后,各市委党史研究室确定了本市抗日战争时期伤亡人员名录编纂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全省140个县(市、区)和16个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共确定了460余名责任人、核实人、填表人,并明确了责任。各县(市、区)党史研究室根据《通知》要求,细致梳理调研资料特别是走访调查资料,认真核实伤亡人员各要素,补充遗漏的伤亡人员。部分县(市、区)还针对调研资料中存在的伤亡人员基本要素表述不清、填写不完整等情况,进行实地回访或电话回访,补充了部分遗漏和填写不完整的要素。各县(市、区)抗日战争时期伤亡人员名录补充、核实工作完成后,各市委党史研究室按照《通知》提出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对达不到要求的,返回县(市、区)进一步修订。
至2010年10月,全省140个县(市、区)和16个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共156个区域单位全部完成了《名录》的补充、核实和校订工作,共收录抗日战争时期因战争因素造成的、查清姓名的伤亡人员46万余名。此后,中央党史研究室安排中共党史出版社对《名录》进行多次编校,但终因《名录》存在伤亡原因、伤亡地点等要素不规范、不完整和缺失较多等诸多因素,未能正式出版。
2014年初,中央党史研究室组织展开新一轮抗损课题调研成果审核出版工作,并把《名录》纳入《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调研丛书》第一批出版。按照中央党史研究室的部署要求,山东省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组织力量对2010年整理编纂的《名录》再次进行认真审核,从中选择死难者信息比较完整、规范的100个县(市、区)死难者名录,组织力量集中进行编纂。在编纂中,删除了信息缺失较多的死难者死难原因、死难地点等要素,保留了信息比较完整的姓名、籍贯、性别、年龄、死难时间等5项要素。2014年8月,《山东省百县(市、区)抗日战争时期死难者名录》编纂完成后,山东省抗损课题研究办公室将其下发各市和相关县(市、区)进行了再次核对。
山东省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大型调研活动和《山东省百县(市、区)抗日战争时期死难者名录》的编纂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工程自始至终按照中央党史研究室设定的调研项目、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开展,自始至终得到中央党史研究室的精心指导,倾注着中央党史研究室领导和专家的智慧和心血;这项工程得到了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包含着全省数十万名调研人员的辛勤奉献和全省各级党史部门数百名编纂人员历时数年的艰辛付出。
在调研活动和《名录》编纂过程中,每位死难者的名字,都激起亲历者、知情人难以言尽的惨痛回忆和血泪控诉,他们的所说令人震颤、催人泪下。我们深知:通过系统、详尽、具体的调查,将当年山东人民的巨大伤亡和损失尽可能完整地记载下来,上可告慰死难者的冤魂亡灵,表达后人的祭奠和怀念,下可教育子孙后代“牢记历史、珍爱和平”。我们深感:对发生在六七十年前的巨大灾难进行调查,由于资料散失、在世证人越来越少,调查和研究的难度难以想象,但良心和责任驱使我们力求使调查更加扎实、有力、具体和准确,给历史、给子孙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由于对那场巨大的战争灾难进行调查研究,毕竟是一项复杂的浩大工程,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研究过程,我们对许多调研资料的梳理还不够细致全面,对调研资料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化,我们目前取得的调研成果和研究编纂成果,都与中央党史研究室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死难者负责、对子孙负责的态度,不断深化研究,陆续推出阶段性研究成果,为推动人类和平和文明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为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山东省百县(市、区)抗日战争时期死难者名录》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