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和上缴比例 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2014-04-29 11:09来源:大众网
分享到:

结合我省实际,采取“深化省级、完善市级、探索县级”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制度安排,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相互补充;合理界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定位和支出边界,引导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有序退出;研究制订“十三五”期间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方案,适时提高收益收取比例,确保2020年实现两个30%的工作目标。

  大众网济南4月29日讯(记者 韦辉 赵洪栋 张建 张大卫)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窦玉明发布解读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08-2013年,山东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5.42亿元,支出完成54.93亿元。安排资本性支出39.9亿元,用于支持省属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和节能减排等,占总支出7成以上。支持省属企业改制,分流安置职工10889人,使794名退休教师待遇得到保障。未来,山东将适时调整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和上缴比例,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调整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和上缴比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总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对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等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围绕这些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我们将从四个方面进行重点推动:

  一是继续完善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结合我省实际,采取“深化省级、完善市级、探索县级”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制度安排,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相互补充;合理界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定位和支出边界,引导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有序退出;研究制订“十三五”期间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方案,适时提高收益收取比例,确保2020年实现两个30%的工作目标。(即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达到30%,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30%)

  二是适时调整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和上缴比例。统筹政府需要与企业发展,合理确定收益收取比例。加大对国有股息、股利收入管理力度,鼓励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依法分配股息、股利,及时组织产权转让收入和清算收入入库。根据我省企业结构调整、改革改制任务进展情况,合理确定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是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科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中长期支出规划,实施项目库管理,通过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研究推进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深度融合,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

  四是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尽快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和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重点支出事前、事中、事后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企业责任人业绩、年薪以及离任审计相挂钩的机制,实现分类考核,严格奖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广泛接受各方面监督。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魏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