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改22条释放改革红利 打造先进营商环境

2013-08-14 07:01: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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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山东金改22条”),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金融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标注出路径。发布伊始,这份纲领性文件便引起了金融业者、官员学者等群体的广泛关注,大家热议政策的背景、导向、作用和意义。

  原标题:“山东金改22条”释放改革红利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山东金改22条”),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金融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标注出路径。发布伊始,这份纲领性文件便引起了金融业者、官员学者等群体的广泛关注,大家热议政策的背景、导向、作用和意义。
  □本报记者 杨鹏
改革释放制度红利
打造先进营商环境
  去年以来,中央明显加快了金融改革步伐,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国民经济“十二五”规划对此均有明确表述。我省对金融改革发展非常重视,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三次专题会议、一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省金融改革工作。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谷澍认为,《意见》是我省通过改革释放制度红利的又一体现。他表示,支撑我国30年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等基本要素正在慢慢淡化、甚至消失。国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推进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上来,通过改革释放制度红利正当其时。在这种背景下,我省出台《意见》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进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转调创”进程,意义重大。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所长刘德军认为,出台《意见》也是我省打造国内领先营商环境的需要。金融生态环境特别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环境,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小微企业规模小,却是“营商”主体。全省八十多万户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占总数的99%以上,并提供了全省超过60%的税收与GDP,解决了90%的就业。但目前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突出问题是融资难和融资贵,改善其金融生态环境刻不容缓。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胡金焱认为,《意见》路径清晰,亮点颇多。其中“发展股权交易市场和建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和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和推进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三部分内容,将成为拉动山东金融业未来发展的“三驾马车”。
发展区域资本市场
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资本进退渠道不畅、融资成本过高已经成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很大程度上也成为山东实体经济“贫血”的原因。山东社科院财政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黄晋鸿认为,山东不缺好的中小微企业,也不缺民间资本,缺的是资本和资源的配置规则。这块“短板”使得大量的资本找不到优质的投资资源,优秀的企业找不到好的资本融通渠道,投资的进入和退出缺乏明确的规则和有公信力的平台,不规范的高利贷和金融风险就会应运而生。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为未上市公司提供股份合理流动、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化平台,是继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以及新三板之后的第四板资本市场。我省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经过两年多的发展,挂牌企业近160家,已经走在了全国同类市场的前列。
  黄晋鸿认为,《意见》将“发展股权交易市场,建立各类要素交易平台”摆在突出位置,显示出山东以区域资本市场为依托,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发挥要素聚集、资源科学配置的重要作用,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通过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股权流转和融资需求的资源配置规则,提高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使非上市企业通过产权股权化、股权资本化、资本流动化解决股权流转和融资问题,并使针对中小微企业投融资行为可以实现进退顺畅、风险可控、监管到位、价优质高的目标。
  黄晋鸿认为,更重要的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可以与以非标准化产权为主体的产权交易所和以标准化证券为主体的证券所形成通道效应和联动效应,获得更广泛的信息平台和投资人资源,对接国内外各类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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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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