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1月13日讯(记者 李兆辉)13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再添一员,安监执法被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山东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要求各乡镇(街道)都要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山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在发布会上介绍,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48号)。这个《意见》,主要贯彻落实国务务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责任实施、监督治理、执法保障、监管能力等“五个体系建设”。
最近,省委、省府又专门研究制定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的措施:一是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列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重视和支持安监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二是优化省安监局内设机构设置,充实执法监察、举报受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力量。三是充实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各乡镇(街道)都要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监管执法人员,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配优调强。积极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安全服务等方式,加强乡镇(街道)和各类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四是着力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在加强省和各级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整合优化各方救援力量,增强救援合力。特别是抓好省级12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增配力量和装备,做好应急物质储备,强化应急演练,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五是充实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调整充实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煤炭、交通运输、公共消防、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民爆器材等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查隐患、促整改,同时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律政策支持和专业技术咨询。六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依法严惩出具虚假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和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七是形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合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每一个部门都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主体。各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执法,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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