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用问责之剑倒逼干部有为

2015-11-19 11:36:31来源:济南日报作者:

□惠铭生

雾霾频袭,归根结底,一是畸形发展观念的问题,二是社会治理过于粗放的问题。

过去,我国一些地方搞经济发展,追求GDP增长数字,不少是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是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为特征的,结果呢?生态环境被破坏了,变得脆弱不堪,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便会“犯大病”,来一场令人惊悚的雾霾天。所以,雾霾频袭,是畸形发展的孽障;治霾,更多是在为过去错误的发展观念“买单”。

这些年,“生态文明建设”写进十八大报告,干部考核不再简单以GDP论英雄,十八届五中全会鲜明提出包括“绿色”等五大发展理念,深刻撬动发展变革……都是旨在引领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美丽中国”。所以,在执政理念上,一个地方只有坚持绿色发展为导向,追求干干净净的GDP数字增长,防霾治霾才会真正有信心、有底气,才能下得狠心,有“壮士断腕”的果敢精神。

当然,探寻霾因,不能将其仅仅归咎于“历史欠账”,更应该拷问我们的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

这几天,济南市委、市政府重拳治霾,加大行政巡查力度,启动抗霾“啄木鸟行动”,重金鼓励社会监督,结果曝光出一堆问题——有的污染企业屡教不改,在霾天继续排污;有的渣土车横行小区,依然一路扬尘;有的工地仍在“裸奔”,未对裸土覆盖;个别烧烤摊依然火爆……

对此,请不必为之愤怒!要知道,这仅是我市“断腕”治霾威慑下才出现的景象,而此前呢?长期以来,虽然我市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下了很多功夫,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社会治理还是过于粗放,治理成果与广大市民的要求差距较大。譬如,上述提及的种种现象,在过去原本一直存在,几成顽症,并未形成有效治理。对此,在今年我市首次电视直播问政中,类似问题就被问政者揭批得体无完肤。今年以来,济南空气质量之所以屡屡在全国排名倒数,根源之一,恐怕就出在社会治理能力方面;今天“断腕”治霾,更多剑指的,就应该是诸多的行政不作为。

治霾,是现实的要求,是民意的诉求,是建设“美丽中国”、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治霾,有我国《环境保护法》可依,有我市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可据。而且,治霾,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一个也不少”,城管、建设、环保、交通、交警……只要各司其职,监管有力,扬尘、工业污染、汽车尾气等焉能成为雾霾的罪魁祸首?所谓的“霾祸”,说白了,实则“人祸”。

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绿水青山”也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好了,老百姓的幸福感才会提升。所以,环境污染治理得好坏,是检验有些行业和领域监管部门有无作为的标尺。治霾,假如长期监管无作为、不作为,抑或治理成效一般般的,群众意见较大的,就应该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严厉问责。只有高悬问责之剑,才能让碌碌无为者腾岗让位,才能倒逼更多的行政监管者勇于担当、主动有为,才能让公众从重重雾霾中看到缕缕阳光。

“实在、实干、实绩”是我市市委着眼“三严三实”,对全市党员干部提出的新导向、新要求。在我市开展的这场“抗霾”战役中,我们不妨认真对照这三条用人标准,用治霾成效来检验一下谁是能者,谁是庸者。而且,问责要动真格,即,让能者上,庸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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