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改善 顺利完成“十二五”目标
大众网济南1月21日讯(记者 王宗阳) 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环保厅主要负责同志介绍2015年全省水气环境质量状况。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7mg/L和0.91mg/L,比去年同期改善了2.4%和5.8%,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
山东省水环境质量13年持续改善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说,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7mg/L和0.91mg/L,比去年同期改善了2.4%和5.8%,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省COD和氨氮浓度分别改善19.8%和56.3%,顺利完成了《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中确定的“‘十二五’末水环境质量改善20%以上”的目标。四大流域中,淮河流域COD和氨氮改善明显,特别是氨氮浓度均值已达到地表水Ⅱ类;半岛流域氨氮出现较大幅度改善。小清河流域、海河流域由于上半年曾出现较严重的污染反弹,导致全年水质出现小幅反弹,但幅度均在5%以内。
全省17市中,日照、菏泽、枣庄、济宁、济南、泰安、德州、莱芜、临沂、青岛、淄博等11市COD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潍坊市,为21.7%;日照、莱芜、菏泽、临沂、烟台、泰安、淄博、济宁、枣庄、东营、青岛等11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6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德州市,为19.4%。
2015年初,省政府确定了“年底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目标。一年来,山东省控河流消除劣五类水体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5年12月底,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100个省控断面中,仅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1个断面水质尚未全面达标(COD达标、氨氮超标0.95倍),省控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落实“水十条”,将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
2015年12月31日,省政府正式同意印发了《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备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2020年、2030年和本世纪中叶跨越35年的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生态系统恢复目标,在确保完成国家“水十条”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山东流域治污实际,按照“治用保”流域治污思路,提出了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等三大类、10项重点任务;同时,按照“构建一个格局、发挥五种力量”的思路,提出了六大类、15项保障措施,推动《实施方案》落实。
下一步,山东省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编制细化各类行动计划及治理方案,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编制实施重要饮用水源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确保城乡饮用水和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编制实施全省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巩固提高小清河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推广马踏湖生态保护试点经验;编制实施造纸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继续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及沿河垃圾长期堆存问题,配合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编制实施全省底泥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行动计划,推动示范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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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