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调整降低服务业用电用气价格

2016-01-15 15:48:00来源:大众网作者:赵兵

山东省调整降低服务业用电用气价格 减少支出约150亿元

  大众网济南1月15日讯(记者 赵兵)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运用价格杠杆撬动服务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 近年来,山东省物价局通过调整降低服务业用电、用气价格,清理规范收费,实施价格优惠政策,年可减少服务业支出约150亿元。

  新闻发布会上,省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充说,近年来,省物价局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力促进了服务业快速发展,为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以来,省物价局先后两次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推动服务业用电价格下降,利用煤炭价格下降空间,完善电价机制。电价降价空间大部分用于降低工商业电价,全省每千瓦时平均下调7.22分。目前,我省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水平居于全国20多位。通过这两次降价,年可减少全省工商业电费支出136亿元,其中减轻服务业用电负担28.6亿元。

  同时,降低服务业用气价格。去年,省物价局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同时进一步扩大供需双方价格自主权,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政策调整后,年可减轻交通运输、商业、供热等天然气用户负担30亿元以上。

  通过及时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减轻用户电费负担。自2014年7月份起,缩小服务业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全省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停止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涉及企业64万户,年可减少电费支出约4.6亿元;自2015年7月起,缩短尖峰电价实施时限,将尖峰电价政策由全年执行改为每年6、7、8月份实施,将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60%降至50%,即由原来4倍峰谷价差缩小为3倍,政策调整后,用户电费负担年可减轻约4亿元。

  省物价局还持续深入开展收费清理,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80多亿元。其中去年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压缩一半,涉企项目仅保留石油、天然气综合服务费1项,停征49项涉进出口环节收费,取消8项电子口岸收费,降低33项收费标准,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9多亿元。

  建立收费清单制度。建立公布行政事业、经营性服务、涉企、涉进出口、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5个清单”。对服务业发展实施扶持性价格政策。在全国率先实现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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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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