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近年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成绩斐然。本世纪以来,我省城镇化率年均提升超过1个百分点。2000万人搬进了宽敞明亮、设施齐全先进的新家,实现了“安居”梦,过上了现代化生活。各市的旧城(含棚户区)改造更新和新区建设同步推进,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全省人民倍感骄傲和自豪。
但是,虽然我省各市居民居住条件普遍得到改善,虽然设计单位严格遵循规范进行设计,但是,不少面积大、人口多的小区却存在以下问题:
一、 开的门过少——比如小区只有一个门或者只开一个门,例如济南师大新村;
二、 临近次干路和支路的一侧没有门或者有门不开,例如济南师大新村、银座花园、青州电力佳园;
三、 门和出入通道的设计或位置不合理,例如济南六里山南路某小区。
上述问题看似事小,实则事大。其直接或间接带来以下不足和缺憾:
一、 给小区内的老弱病残孕幼的出行带来不便。对弱势群体缺乏关爱,偏离“以人为本”的规划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 给以通勤(上下班、上下学)、日常采买、人际交流、休闲娱乐、吃饭住宿、求医看病等为目的的出行带来了不便。
三、 把小区内居民出行推向私家车、“老头乐”等合法或非法的机动车。不仅加剧交通拥堵和停车难,易造成乱停车,加剧空气污染和雾霾现象,提高居民出行成本,加大对非法机动车的执法难度。
四、 给穿行一族带来不便。穿行一族虽然不是本小区居民,通过不开门而令其绕行,表面上防止小区居民受到干扰,实际上有违和谐社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交通发展趋势、人文关怀理念和时代发展潮流,并导致上面“三”的结果。
五、 抑制居民“非刚性”消费需求。由于客流量小,造成快餐店、包子铺等贴近百姓生活、百姓使用频率高的商家难以生存。有的商家即便能够生存,经营状况也不佳。还有的商家被迫通过提高价格以冲抵客流量小之短板。在恶化居民消费环境的同时,自身也难以健康发展。
六、 抑制人民的日常交往,人际交流活跃度降低。给走亲访友、商务洽谈、参观访问等人际交流带来不便。偏离“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山东的人文指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 妨碍急救、消防等应急车辆的进出,延缓急救人员的抢救速度,扩大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造成上述不足和缺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条:一是有关方面认为其给居民带来的危害大于便利,对其给人民和社会的作用、价值和意义认识不到位、不充分、不全面、不深刻,认为外界的穿行需求与己无关;二是有关方面出于成本考虑,认为将导致自身经营成本增加,有损自身利益。三是此问题缺乏对位主管机关,政府各职能部门均无此职责,外地亦无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导致此问题在我省长期普遍存在。
随着我省城乡居民的对交通便利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居住小区多开门的需求不断迫切,我建议:
一、 深刻认识“多开门”对我省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意义。
“多开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响应总书记视察山东“走在前列”的指示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而生动的社会实践;是践行群众路线、构建和谐社会和文明社会,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必要举措。改善民生福祉、改革红利由全社会共享、创建“文明城市”、“宜居城市”、“公交都市”离不开“多开门”;缓解交通拥堵、降低空气污染指数、提升居民幸福感、促进居民就业、关爱弱势群体、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居民收入、提升安防和应急救援能力亦离不开“多开门”。
“多开门”不仅符合我省时代发展的方向,也是当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需要不断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和税收的难度不断加大;同时,改善民生亟需寻找除增加财政拨款以外新的“着力点”;同时,我省的空气污染极其严重,机动车尾气对空气污染的贡献比率持续上升,亟需提升居民“绿色出行”意识和占比。现行“少开门”政策与上述问题背道而驰。增加开门数量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对我省来说,“多开门”不仅可以改善民生福祉、实现便民利民亲民惠民、关爱弱势群体、增加就业、降低出行成本、缓解交通拥堵,而且对促进居民更多选择“绿色出行”、改善空气质量、降低PM2.5指数、拉动内需、释放居民购买潜力、促进居民消费、增加人民收入和政府税收有直接作用。
二、 加强“多开门”工作的“顶层设计”。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依靠省级政府的力量。建议将“多开门”纳入我省改善民生福祉、行政管理创新、新型城镇化建设及相关部门的“十三五”规划,尽早提上工作日程。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的“龙头”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和综合统筹,凝聚各方共识,吸纳各界智慧,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各市级政府的工作。建议省里出台《关于我省各市推进大中型居住小区“多开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此为纲,指导各市的“多开门”工作。将减少对居民的“盗抢扰”,新开门的开放时间、开放方式应广纳民意写入其中。
三、 对“多开门”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评估。
各级政府通过调查研究,根据占地面积和常住人口,合理划分和确定不同规模的居住小区。对中、大、超大型居住小区因地制宜,鼓励“多开门” ,不搞“一刀切”。在对周边环境、居民安全、物业成本、便民利民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估,和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多开门”小区名单、开门时限和开门方式。新开的门可以夜间关闭,可以禁行机动车。对即将“多开门”的小区,要增加小区内外的监控设施,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物业和小区居民安全防范和维护小区秩序意识,将“盗、抢、扰”机率降至最低。对有沿街房阻挡的小区,宜从大局出发,从沿街房的一层辟出人行通道,连接小区内外。对由此给有关单位或个人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四、 各级政府分别组建“多开门”工作领导小组。
由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城市建设的分管负责人分别出任小组正、副组长,政府直属和下属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多开门”的试点和推广工作。选取3到5个居民小区进行“多开门”试点。时机成熟后,再向其它小区推广。
五、 省里成立“多开门”工作督导团。
科学指导和监督各市、区、县的“多开门”工作,将各市区县的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示、向省领导汇报。
六、 省政府授权省住建厅出台意见,对尚未开始设计,或者已经设计但是尚未开始施工的小区,从源头上把好关,在设计上首先实现“多开门”,避免先建后拆,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二次、三次会议群众代表
民间城市研究员
济南市规划局交通规划咨询员
山东民间智库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济南市康桥培训中心主任
权威 联系电话:13065019224
个人济南研究博客http://blog.sina.com.cn/quanweiyanjiu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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