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占江 报道
本报济南1月29日讯 在今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吴鹏飞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及时推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等新举措530余项。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惩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398人;与4030余家国有、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3190个;立查国企人员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197人。为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433人,立查背后的监管渎职犯罪76人。为促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学、看病、就业等问题,立查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913人。为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查粮食和农机补贴、新农合等领域虚报冒领、侵吞截留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814人,追回惠农资金2.7亿元。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邪教、严打暴恐等专项行动,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425人、起诉79694人。
吴鹏飞说,我省检察机关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3563人,同比上升9.3%。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1356人,同比上升22.5%,其中县处级干部141人、厅级以上干部16人,同比分别上升6%和60%。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小官大贪”职务犯罪384人。重视查办行贿犯罪,将302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人绳之以法,同比上升51.8%。依法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查处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国家工作人员42人。加强追逃工作,缉捕在逃的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26人。严惩司法腐败,查处司法人员徇私舞弊、以案谋私等职务犯罪147人。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共监督立案1184件,追捕追诉4441人;监督撤案1713件,决定不捕不诉19643人;抗诉刑事案件293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205件。
吴鹏飞说,今年全省检察机关要更加主动地融入法治建设全局,更加用心地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更加坚决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更加扎实地抓好“三项建设”,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更加着力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立足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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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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