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业时机到了!一大波扶持政策来袭
大众网济南3月1日讯(记者 李兆辉)3月1日,大众网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制定了“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养老业进行了“五年规划”。在引导社会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山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级每年安排5000多亩专项用地指标,解决“缺地”问题;省级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解决“缺钱”问题。此外,在金融扶持、税费优惠和审批等方面,都制定了一些含金量高的措施。
山东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周云平介绍,2013年以来,山东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扶持力度大的政策措施。《方案》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又增加了扶持项目,加大了扶持力度。
土地供应方面,省级每年安排5000多亩专项用地指标,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提出,在现有土地划拨政策基础上,采取先租后让、地价优惠等方式,加大土地优惠供应力度。比如,对依法以协议价格取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已覆盖地区,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相同用途基准地价的70%比例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资金扶持方面,省级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对公办和民办、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境内和境外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同等扶持政策,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办、养老服务人员免费培训等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根据《方案》,省级还将对护理型养老机构、日间照料设施转型发展、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运营等项目给予重点补助。
税费优惠方面,对养老机构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免缴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线(数字)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入网费)等行政性收费。
金融支持方面,积极通过贷款贴息、小额贷款、上市融资、质押贷款等方式,拓展投融资渠道。2015年,对民办养老新上项目按照银行1年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财政贴息,贴息补助资金达600万元。下一步,山东还将设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运用PPP方式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收益激励方面,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
在审批服务方面,对涉老公益类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实行直接登记;将养老机构审批、立项、建设、消防、环评等手续办理权限下放到县一级;实行养老机构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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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