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制定养老业五年规划 新建小区须按户数配套养老设施
大众网济南3月1日讯(记者 李兆辉)3月1日,大众网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制定了“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养老业进行了“五年规划”。在解决养老业发展遇到的“缺地”、“缺规划”等方面,山东提出硬性要求,新建小区必须按户数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否则住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同时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应保尽保。
山东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周云平介绍,山东要求各地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设施。新建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标准调剂解决。
与此同时,“十三五”期间,省级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应保尽保。积极探索以租赁或先租后让方式保障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土地需求,降低养老机构建设成本;对依法以协议价格取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已覆盖地区,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相同用途基准地价的70%比例且不得低于成本价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基准地价未覆盖地区,按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及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探索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可以说,这些土地优惠政策,力度之大,是以往没有过的。同时,依法加强监管,严禁改变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周云平介绍,2013年以来,山东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扶持力度大的政策措施。《方案》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又增加了扶持项目,加大了扶持力度。其中在土地供应方面,省级每年安排5000多亩专项用地指标,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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