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26日电(张伟)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6日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山东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消除城乡差别,剔除重复参保253.96万人。
2013年底,山东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同步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山东成为十八大后全国第一个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省份。
会上,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孙廷玉介绍,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打破了城乡户籍限制,从根本上消除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差异,消除了城乡待遇差别。
数据显示,农村居民用药品种由整合前1100种扩大到2400种,报销范围翻了一番多;2015年全省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占比同比提高了将近5个百分点;扩大了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住院报销比例得到进一步提高;今年开始,大病保险从原新农合仅对20类大病补偿,全部过渡为按额度补偿,不再区分病种。
医保的支付制度是医保管理的核心,也是难点所在。孙廷玉表示,山东今后要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承受能力,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总额控制;逐步建立住院和门诊大病按病种付费为主、一般门诊按人头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同时,通过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行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
医保基金是用于代表参保群众向医疗机构团购医疗服务的“保命钱、救命钱”。山东通过省、市、区县、镇街和城乡社区五级实时联网,做到“同城同人同库”,确保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的唯一性。据统计,全省共剔除重复参保253.96万人,减少财政重复补助8.3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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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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