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监察部副部长肖培,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朱国贤解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并答记者问。
罗东川证实,民政部原部长李立国、原副部长窦玉沛,由于巡视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中央纪委正在对他们进行审查,一旦把事实情况查清楚,根据他们的违纪事实和性质将会依照党纪处分条例作出处分,处理结束的时候会把相关消息对公众做公布。
李立国简历:
李立国,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河北玉田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月参加工作,东北工学院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曾任民政部部长、党组书记。
1970.01——1974.05,辽宁省沈阳市建筑机械厂工人;
1974.05——1976.02,辽宁省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团委干事;
1976.02——1977.01,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建材基地会战指挥部团委书记、政治处副主任;
1977.01——1977.12,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铁路管理段段长兼党支部书记;
1977.12——1979.05,辽宁省沈阳市康家山沙石矿党总支副书记、副矿长;
1979.05——1980.10,辽宁省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团委副书记(其间:1980.03—1980.08,在辽宁省沈阳机电学院干部进修班学习);
1980.10——1982.09,辽宁省沈阳市钢化玻璃厂党总支书记(其间:1981.09—1982.01,在辽宁省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2.09——1984.07,辽宁省沈阳市石棉制品厂党委副书记(其间:1983.03—1984.07,在辽宁省委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4.07——1985.03,辽宁省沈阳市石棉水泥制品厂党委书记(其间:1980.09—1984.09,在辽宁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函授大专班学习);
1985.03——1985.06,辽宁省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党委副书记;
1985.06——1990.01,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85.08当选省青联副主席);
1990.01——1993.01,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间:1989.04—1991.02,在辽宁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1989.03—1992.04,在东北工学院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3.01——1993.12,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
1993.12——1995.08,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兼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1995.08——1999.0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兼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1999.01——2001.09,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兼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1.09——2003.01,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3.01——2003.11,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书记;
2003.11——2005.12,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05.12——2010.05,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
2010.05——2010.06,民政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
2010.06——2016.10,民政部部长、党组书记;
2016.10——2016.11,民政部部长。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李立国的民政部部长职务。
中共十七大代表,在中共十七大上当选中央纪委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华飞